湖鹤村湖****社区配套用房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鹤村湖****社区配套用房(项目名称)已由**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常数据投备【2025】4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集体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湖鹤村湖****社区配套用房(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省**市**市莫城街道湖鹤村湖鹤苑南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475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943.91万元。
2.1.4工期要求:2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2月25日,竣工日期:2026年12月16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基坑围护、土建、水电、消防、暖通、商品砼、预拌砂浆、防水、保温、涂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时承接过单项合同的工程造价在75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有效标书代写
√近两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含)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标书代写
□近一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含)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标书代写
□近三个月内【从投标截止之日(含)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标书代写
□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含)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标书代写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1月28日08时30分至2026年02月02日16时00分(**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中心。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9.1 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9.3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市公共资****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2187(CFCA)、0512-****6950(**数科CA(原国信CA))。在网上报名或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公司技术人员,电话****980000。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8.00万元(当年度最新公布的**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房建总承包类)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房建总承包类)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包括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9.8本工程执行[****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9.9湖鹤村湖****社区配套用房工程: 社区配套用房工程建筑面积约3475m2(其中地下311m2,地上3164m2),地下1层,地上3层,框架结构,檐口高度11.4m,最大单跨跨度9.9m。
9.10说明: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9.11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市莫城街道湖鹤村
联系人:尤云
电话:0512-****29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古里镇镇南路31号
联系人:严艳
电话:0512-****0826
监督部门:**市****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2-****2912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02日。
12.友情提示12.1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2.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交易中心****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
12.3如投标人在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ZTF格式)、不见面开标等方面遇到技术问题,****公司进行咨询,①客服电话:0512-****8503。②其他联系电话:0512-****2919。
12.4本项目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