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综合政务、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0127 | |
| 名称: | ****准予延续并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文号: | 和水许决字〔2026〕7号 | 发布日期: | ****0128 | |
| 主题词: | 现行有效 | >|||
和水许决字〔2026〕7号
******酒店:
本机关于2026年1月收到你单位提出的******酒店取水项目延续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取水许可。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继续在**省**市**县贝墩镇**路008号地块取地热水,用于服务业(洗浴)。项目退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网,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经综合评估,你单位该项目****2025年度年均取水量为0.1376万立方米,连续三年取水量未达取水许可量的80%。根据《**省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粤水**〔2023〕5号)第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核减该项目取水许可量至0.3万立方米,并同步办理变更取水许可手续。
二、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经审查合格的取水事项及工作要求在《取水许可证》及其附件中载明。《取水许可证》及其附件中载明的事项如发生变化,应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你单位应落实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确保取用水活动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按时向我局报送取水量数据、本年度取用水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并按要求落实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量的统一调度和动态监测,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你单位应确保项目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要根据国家及省计量器具规定的检定周期,按规范定期开展取水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
五、项目取水应依法缴纳水**税。
六、项目取水许可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七、项目取水为地热水,你单位还应当依法依规配合自然**等部门完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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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