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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县向**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兰综执函〔2025〕2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排水防涝设施,着力解决向**区排水及雨季洪涝灾害问题。原则同意实施**县向**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一、项目名称:**县向**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向**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为向**区拔群高中片区(11号路**线)排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改建管道370米,其中DN400排水管134米,DN2000雨水管236米;二期为向**区排水管网互联互通建设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向**区11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工程,其中市政道路包括向**区2号路、2号路**线、3号路、4号路、5号路**线、6号路、6号路**线、8号路**线、10号路**线、11号路**线和14号路,改造内容包括雨水管网互联互通及分流改造,管径为DN300~DN1800mm,改造管长约14公里。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457.18万元,建设工程费用4393.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7.09万元,基本预备费496.1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六、每月21日至月底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登录http://zxsp.****.cn/)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
七、自印发之日起,原批复文件(兰发改复〔2023〕128号)不再执行。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改革局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