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维修项目-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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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购征询函

各供应商:

我单位拟于近期开展零星维修项目采购工作,现拟对项目所涉附表内容向贵单位征集价格建议,请有意参与本项目且满足项目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按下表所列项目名称、规格型号进行报价。

一、技术要求

(一)工程范围:

**市**区海滨路1133****基地)、**市**区龙穴岛码头、**市**区环市东路477****基地)、**市麻涌镇大盛工业区润丰路海洋地质码头的基础设施完善和日常维护。

1.办公用房、地下室、周转宿舍等公用房屋的完善及维护项目;

2.基地及码头现有场地、管道、道路、围墙、水池、水、电、消防设备、智能化设备、冷水机组、发电机组、日用水泵、排水泵、应急设备、新风机、排风机等及相关公共设施等的修缮项目;

3.建筑物所涉及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

4.具体工程范围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维修项目和工程量为准。

(二)工作范围要求

1.完成项目整体施工及验收等工作。

2.项目设备及材料均应符合规范、设计要求,使用前将产品合格证、质保书、技术资料报送甲方审查后方能使用,乙方不得用不合格的或未经审查的材料、设备,否则发生返工及费用由乙方自负。

3.经验收达不到标准,乙方应无条件负责返修至合格,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安装完成的各类半成品及成品在未与甲方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在此期间无论何种因素造成成品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修复。

5.安全文明安装措施要求

(1)乙方应提供完善的安全文明安装组织设计方案及进度计划。

(2)乙方施工时,不得影响甲**常的生活及办公,如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对甲**常的生活及办公造成影响的,需按甲方要求停工,工期顺延。

(3)安装时,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严防发生意外事故,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6.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服务期满后起1年质保期(除了灯具等易耗品以外),整体设备装置的维修及保养,期间出现非人为因素故障、损坏,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重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且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2)质保期内出现的装置故障,乙方须在接报后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超过5个工作日未响应或未有效解决的,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扣除相关维护成本。

(3)质保期满后,采取有偿服务方式进行,乙方仅收取材料成本费及适当的人工费。

(4)以上各项只作为一般工作范围的描述,不应视为工作的全部。

7.对于应急紧急处置情况:乙方在接报后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正常情况: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2年,合同1年一签(经考核合格)。

(二)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除电源开关照明设备等易损件项目维修外,原则上其他施工项目质保期1年。

2.质保期内,如材料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对于应急紧急处置情况:供应商在接报后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正常情况:供应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超过5个工作日未响应或未有效解决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关维护成本。

4.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在响应时间、工程质量、价格、服务态度上出现明显改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

1.供应商负责全部施工设备、材料到现场过程中的运输,包括装卸车和现场的搬运。

2.设备、材料在现场的保管由供应商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3.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4.货物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四)其它要求

1.《零星维修项目报价表》项目内容并非实际施工项目,仅作为框架协议,合同项目和金额采用据实结算,以《零星维修项目报价表》单价作为结算依据,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派发的零星维修项目进场施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施工,并提请采购人验收和结算。

2.供应商需承诺配备固定的项目现场负责人配合采购人完成内部零星维修单的线上审批流程(通过短信回复的方式),包含项目维修内容填写,报价核价、结算验收等确认。

3.提供本地化服务团队,在**市**区设有办公地点的,或承诺中标后在**市**区设立驻点。

(五)验收要求:

1.项目验收:

①项目完工后应及时进行验收,须由报修人和项目经办人两人以上参加。验收人须仔细核对,如涉及隐蔽工程,须现场查看后方可回填或封闭,确认实际施工量与施工淸单一致、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后,方可通过验收。

②如验收不合格需整改,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货物安装并调试至正常使用的最佳状态。标书代写

3.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质量的验收;(2)数量的验收;(3)安装(施工)质量的验收。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及质保要求:采购人收取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1.收取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收取金额:人民币10000元;

3.在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

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

5.方式: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收取或退回;

6.退还说明:在质保期期满后收到成交服务商请款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七)付款方式:

1.本项目的支付采用转账方式。

2.本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工程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相关人员验收确认,甲方根据施工维修金额达到10000元以上或30个自然日集中一次报账,乙方出具正式发票,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款给乙方。

3.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合同;

(2)甲方内部零星维修报修单;

(3)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4)明细确认单。

4.此次采购内容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5.工程结算:《零星维修项目报价表》项目内容并非实际施工项目,仅作为框架协议,合同项目和金额采用据实结算,以《零星维修项目报价表》单价作为结算依据,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派发的零星维修项目进场施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施工,并提请采购人验收和结算。报价表以外的项目或报价表有不合理的,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双方协商定价。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自愿承担所有与响应此次征询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我局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其费用。

项目联系人:温镇川

联系电话:159****8116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市**区海滨路1133号

附件:报价表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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