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石屯镇羊架风电场(变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风电场(变更)工程正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本项目环评已初步完成,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居民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安装14台5M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规模70MW,采用一机一变,共配14台35kV油浸式箱变。项目年上网电量为13342.8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906.1h。

二、环境影响评价

****风电场项目,风机正常运行过程中没有废气、废水、固废产生,不会对水源产生影响。项目运行期间做好运维管理,爱护区域的植被,不乱砍滥伐。建设单位选用低损耗、低噪声设备,运行期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检修车辆较少,加强检修道路的维护,加强车辆维修保养、途经居民点附近路段时禁鸣。项目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升压站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于农灌、厂区绿化,不外排。

三、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或道路场地抑尘;根据本工程可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了生态影响的避免、削减和补偿等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恢复植被覆盖率和动物生境等措施。

四、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以防控。本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切实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县范围内的公众。

六、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电子邮件(****@q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发表建议。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九、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省**县王母街道环城路135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51-****7159

电子邮箱:****@163.com

十、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水陆源****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麒龙商务港A座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1****0013(办公电话)

附件1****风电场变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稿).pdf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个人).wps

附件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团体).wps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28
信息变更
望谟县石屯镇羊架风电场(变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