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员工招聘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2026-01-28 17:03:37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食堂员工招聘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内容、预算金额、数量及报价上限、采购项目的性质
1、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员工招聘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
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预算金额:人民币720000.00元
5、项目内容、数量、报价上限及完工期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 1 |
****食堂员工招聘服务项目 |
年 |
2 |
720000.00元 |
每年36万 |
6、报价方式及要求:最高限价720000.00元(超出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月份止(超出完工期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采购项目的性质: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取得合法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2025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成立未有上一年度报告或本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②****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或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②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截图存档,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6)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4日,每天9:00-12:00,14:30-17:30(**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得少5个工作日)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市**区**镇福兴路21号6楼(办公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00元,磋商文件获后不退。
5、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表获取磋商文件);
4)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注:由供应商携带上述资料到现场报名,以上证明文件均需盖供应商红色公章。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6、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9:30–10:00(**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标书代写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10:00(**时间)。标书代写
3、递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市**区**镇福兴路21号4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
3、根据《**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留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与代理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确认工作,未被确认的质疑将作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代理采购机构可不予作答。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市**区**街道南排村南排路23号
联系人:徐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市**区**镇福兴路21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183****7819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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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