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1 |
| 项目名称 | ****年产 4GWH 半固态磷酸铁锂电池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区仙岩镇 D10-3-1 地块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项目概况 | 年产 4GWH 半固态磷酸铁锂电池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真空废气经过搅拌设备自带除尘器净化后,并入“热能回收+两级冷凝+回风系统+沸石转轮吸附”系统,最终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注液废气经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恶臭气体抽送到生物滤池处理系统处置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燃气锅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负极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后在综合调节池内汇集后釆用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边角料、废极片、废隔离膜、电芯不合格品 等固体废物交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滤芯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车间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合理设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65; 传真:0577-88****65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