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
| 洪梅镇**二路、**三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开展洪梅镇**二路、**三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并进行项目指导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 ||
| 否 | ||
| 投资额(¥3,505,500元) |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无 | ||
| 中选服务机构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中心签订中介服务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付成果完成服务。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 按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知道意见(试行)》(东水务函[2012]77号)收费标准的70%计取,最终费用按照合同双方约定。最终结算费用不超过暂定合同价,且不超过概算批复相应专项费用。 | ||
| 是 | ||
| 否 | ||
| 2026-01-30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