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郦都A区、C区维修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荣街120号
成交金额:162.60 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1.2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项目名称:**市**郦都A区、C区维修工程 项目范围:本项目为**市**郦都A区、C区维修工程,维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区防烟排烟系统维修、C区消火栓系统维修、防烟排烟系统维修、防火门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服务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服务时间: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
五、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示结果有质疑,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路669号雪华大厦2号
联 系 人:徐主任
电 话:186****0028
2.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春天商业街AG1幢20层
联 系 人:朱经理
电 话:133****6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