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和兴塑胶有限公司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审批
福建-泉州-石狮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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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574652A吴永盘
钱****省**市**市
****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2021版本:032-制鞋业C2919-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省**市**市 ****科技园宝鸿路128号
经度:118.65716 纬度: 24.74788****环境局
2023-11-07
泉狮环评〔2023〕表32号****
2023-08-026000
350****
913********574652A****
913********574652A**省劲安****公司
913********65700722024-04-17
2024-12-102025-12-17
网站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EVA鞋底500万双、组合鞋底500万双、橡胶鞋底600万双年产EVA鞋底464万双、组合鞋底500万双、橡胶鞋底600万双
项目采用阶段性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VA鞋底生产工艺:配料、密炼、开炼、造粒、冷却、搅拌、注射成型、恒温定型、称料、小发泡、刨磨、水冷成型、修边、品检。橡胶鞋底生产工艺:密炼、开炼、出片、硫化、修边、品检。组合鞋底生产工艺:刨磨、水洗、刷处理剂、照射、烘干、刷胶、贴合、压底、冷冻定型、品检。EVA鞋底生产工艺:配料、密炼、开炼、造粒、冷却、搅拌、注射成型、恒温定型、称料、小发泡、刨磨、水冷成型、修边、品检。橡胶鞋底生产工艺:密炼、开炼、出片、硫化、修边、品检。组合鞋底生产工艺:刨磨、水洗、刷处理剂、照射、烘干、刷胶、贴合、压底、冷冻定型、品检。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造粒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EVA鞋底一次成型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小发泡废气经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一根16.5m高排气筒(D A003);EVA鞋底水冷成型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项目刨磨粉尘分别经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装置(TA004、TA013)处理后分别经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4)和一根23m高排气筒(DA0013)排放;项目贴合车间废气其中3条贴合线与1条照射线废气经收 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通过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5)排放,2条喷喷墨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一根21m高排 气筒(DA007)排放,5条贴合线分别经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9)处理后通过一根24.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1条照射线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 附装置(TA015)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5)排放;项目喷漆车间其中2条喷漆线与2条贴合线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另4条喷墨废气经收集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8)处理后通过一根20.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项目密炼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袋除尘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0)处理后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10),开炼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1)处理后经一根22m高排气筒(DA011),硫化、补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 附装置(TA012)处理后经一根21.5m高排气筒(DA012);锅炉房产生的燃气 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一根22m高排气筒(DA014)排放。项目造粒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EVA鞋底一次成型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小发泡废气经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一根16.5m高排气筒(D A003);EVA鞋底水冷成型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项目刨磨粉尘分别经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装置(TA004、TA013)处理后分别经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4)和一根23m高排气筒(DA0013)排放;项目贴合车间废气其中3条贴合线与1条照射线废气经收 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通过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5)排放,2条喷喷墨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一根21m高排 气筒(DA007)排放,5条贴合线分别经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9)处理后通过一根24.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1条照射线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 附装置(TA015)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5)排放;项目喷漆车间其中2条喷漆线与2条贴合线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另4条喷墨废气经收集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8)处理后通过一根20.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项目密炼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袋除尘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0)处理后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10),开炼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1)处理后经一根22m高排气筒(DA011),硫化、补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 附装置(TA012)处理后经一根21.5m高排气筒(DA012);锅炉房产生的燃气 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一根22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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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99612 0 0 0 99612 99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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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2752 0 0 0 2.275 2.275 /
0 6.072 0 0 0 6.072 6.072 /
0 1.83 0 0 0 1.83 1.8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造粒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EVA鞋底一次成型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小发泡废气经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一根16.5m高排气筒(D A003);EVA鞋底水冷成型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项目刨磨粉尘分别经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装置(TA004、TA013)处理后分别经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4)和一根23m高排气筒(DA0013)排放;项目贴合车间废气其中3条贴合线与1条照射线废气经收 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通过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5)排放,2条喷喷墨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一根21m高排 气筒(DA007)排放,5条贴合线分别经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9)处理后通过一根24.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1条照射线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 附装置(TA015)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5)排放;项目喷漆车间其中2条喷漆线与2条贴合线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另4条喷墨废气经收集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8)处理后通过一根20.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项目密炼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袋除尘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0)处理后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10),开炼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1)处理后经一根22m高排气筒(DA011),硫化、补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 附装置(TA012)处理后经一根21.5m高排气筒(DA012);锅炉房产生的燃气 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一根22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项目DA001、DA002、DA003、DA006废气排放执行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相关排放限值要求;DA004、DA013废气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DA005、DA009、DA015废气排放执行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DA007废气排放执行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和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最严格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DA008废气排放执行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DA010、DA011废气排放执行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排放限值要求;DA012废气排放执行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其中非甲烷总排放执行 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和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最严格标准、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GB1455 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DA014废气排放执行GB13271-2014《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气锅炉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造粒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EVA鞋底一次成型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小发泡废气经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一根16.5m高排气筒(D A003);EVA鞋底水冷成型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项目刨磨粉尘分别经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装置(TA004、TA013)处理后分别经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4)和一根23m高排气筒(DA0013)排放;项目贴合车间废气其中3条贴合线与1条照射线废气经收 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通过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5)排放,2条喷喷墨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一根21m高排 气筒(DA007)排放,5条贴合线分别经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9)处理后通过一根24.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1条照射线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 附装置(TA015)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5)排放;项目喷漆车间其中2条喷漆线与2条贴合线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另4条喷墨废气经收集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8)处理后通过一根20.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项目密炼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袋除尘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0)处理后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10),开炼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1)处理后经一根22m高排气筒(DA011),硫化、补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 附装置(TA012)处理后经一根21.5m高排气筒(DA012);锅炉房产生的燃气 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一根22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排气筒(◎ 1#-出口)污染物监测情况为:非甲烷总烃两日平均排放浓度为0.155 mg/m3、两日平均排放速率为1.09×10-3 kg/h,颗粒物两日平均排放浓度均<20 mg/m3,均符合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排气筒(◎ 2 #-出口)污染物监测情况为:非甲烷总烃两日平均排放浓度为1.08 mg/m3、两日平均排放速率为3.16×10-3kg/h,符合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排气筒(◎ 3#-出口)污染物监测情况为:非甲烷总烃两日平均排放浓度为0.50 mg/m3、两日平均排放速率为5.27×10-3kg/h,符合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排气筒(◎ 4#-出口)污染物监测情况为:颗粒物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 <20 mg/m3,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排气筒(◎ 5#-出口)污染物监测情况为:苯两日均未检出,甲苯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4.41×10-2 mg/m3、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9.57×10-4kg/h,二甲苯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0.133 mg/m3、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2.89×10-3 kg/h,非甲烷总烃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0.63 mg/m3、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7.46×10-2 kg/h,均符合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排气筒(◎ 6#-出口)污染物监测情况为:非甲烷总烃两日平均排放浓度为0.49 mg/m3、两日平均排放速率为1.59×10-2 kg/h,符合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排气筒(◎ 7#-出口)污染物监测情况为: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合计、颗粒物两日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 1.87 mg/m3、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3.81×10-2 kg/h,均符合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和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最严格标准,颗粒物排放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排气筒(◎ 8#-出口)污染物监测情况为: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合计、颗粒物两日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 2.50 mg/m3、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7.48×10-2 kg/h,均符合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符合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排气筒(◎ 9#-出口)污染物监测情况为:苯、甲苯、二甲苯两日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3.07 mg/m3、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5.86×10-2 kg/h,均符合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排气筒(◎ 10#-出口)污染物监测情况为:非甲烷总烃两日平均排放浓度为1.28 mg/m3、两日平均排放速率为4.69×10-3 kg/h,颗粒物两日平均排放浓度均 <1.0 mg/m3,均符合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排气筒(◎ 11#-出口)污染物监测情况为:非甲烷总烃两日平均排放浓度为2.31 mg/m3、两日平均排放速率为2.36×10-2 kg/h,符合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排放限值要求。 排气筒(◎ 12#-出口)污染物监测情况为:苯两日均未检出,甲苯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1.38 mg/m3、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3.23×10-2 kg/h,二甲苯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2.58 mg/m3、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5.99×10-2 kg/h,苯系物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4.40 mg/m3、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0.102 kg/h,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1.08 mg/m3、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2.51×10-2 kg/h,颗粒物两日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20.6 mg/m3、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0.492 kg/h,硫化氢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0.02 mg/m3、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 4.76×10-4 kg/h,臭气浓度最大1318,均符合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其中非甲烷总排放符合 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和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最严格标准、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符合GB1455 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排气筒(◎ 13#-出口)污染物监测情况为:颗粒物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 <20 mg/m3,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排气筒(◎ 14#-出口)污染物监测情况为:颗粒物、二氧化硫两日均未检出,氮氧化物两日平均排放浓度为137 mg/m3、两日平均排放速率为0.632 kg/h,烟气黑度两日均<1级,均符合符合GB13271-2014《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气锅炉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排气筒(◎ 15#-出口)污染物监测情况为:苯两日均未检出,甲苯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3.2 mg/m3、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4.85×10-2 kg/h,二甲苯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5.35×10-2 mg/m3、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81×10-4 kg/h,非甲烷总烃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2.94 mg/m3、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4.35×10-2 kg/h,均符合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厂房隔声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 53.7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工业垃圾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时贮存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危废临时贮存场设置符合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废次品、废包装袋;危险废物主要为原料空桶、沾染油漆的废纸皮、废活性炭。其中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废次品、废包装袋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由相关厂家回收;原料空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沾染油漆的废纸皮、废活性炭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回收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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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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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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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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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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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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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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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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