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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南方丘陵山地带东江中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县贝墩-古寨-彭寨镇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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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南方丘陵山地带东江中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县贝墩-古寨-彭寨镇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项目编码为:2601-441624-05-01-790213
一、为保障东江水体生态安全,有力改善区域生态景观和人居环境,同意实施**南方丘陵山地带东江中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县贝墩-古寨-彭寨镇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县贝墩镇、古寨镇、彭寨镇、东水镇、礼士镇、林寨镇、**镇。
三、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修复面积为62.27公顷,规模为大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挖一般土方163920.91立方米,平整回填土方135147.78立方米、冲沟回填土方28773.13立方米、稀土矿林地或草地土壤重构285947.49平方米、非稀土矿林地或草地土壤重构243506.54平方米、撒播灌草种子、覆盖秸秆478027.80平方米、种植乔木78986.00株、植生毯绿化1893.22平方米、格宾石笼拦沙坝966立方米、排水沟9775.18米、沉砂池62座、警示牌65块、沉降、位移监测4点,植被监测44点,土壤监测44点。
四、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462.3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056.56万元、其他费288.57万元、预备费117.2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你单位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工程建设条件,使项目早日竣工,发挥效益。
六、请按照批复的估算投资金额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报我局审核。
附件:**南方丘陵山地带东江中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县贝墩-古寨-彭寨镇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改局、县直有关单位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