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数据****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6-01-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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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0580
通信地址:****新区**大道292****中心
联系人:****新区数据****办公室****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膜用材料及膜组件能力提升项目(一期) | ****科技园内 | **** | **** | 依据(宁新区管审备〔2025〕1697号)选址****科技园丰华路以南、大纬东路以北、**河路以东、崇福路以西,长芦片区3C-1-2地块,建设综合楼、树脂厂房、膜材料厂房、膜组件厂房及相关公辅设施,建设界面聚合工艺的反渗透膜、纳滤膜生产线,一步法聚合工艺的聚芳醚砜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反渗透膜、纳滤膜产品2000万平方米和聚芳醚砜产品3000吨的生产能力。本期项目总投资为5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 | (一)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进行设计,工艺废水管线宜采用明管架空方式敷设,雨水收集宜采用地面明沟(可覆镂空盖板)方式,****园区雨污管网的衔接。水相单体浸涂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与高浓度废水(包括DMAC精馏废水、DMF精馏废水、乙基环己烷回收精馏废水、含柠檬酸水洗废水等)混合,经“水解酸化+厌氧UASB+斜板沉淀”预处理后,再与低浓度废水(包括含盐酸水洗废水、水试废水、组件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混合,经“好氧生化+沉淀”处理,出水和纯水站浓水、循环冷却排水混合达接管要求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膜材料生产线脱泡、刮膜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膜材料生产线油相单体浸涂、表干OVEN1、烘干OVEN2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膜材料生产线水洗废气经“喷淋吸收+干湿分离”装置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DA003、DA005)排放;聚砜和聚醚砜树脂生产线的造粒废气经“高效隔板过滤+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聚砜和聚醚砜树脂生产线的聚合不凝气、干燥废气与成品罐区废气、废液罐区废气、二甲苯罐区废气、装卸废气经“鼓泡吸收+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污水处理站与危废库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干湿分离+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溶剂精馏不凝气、DMF回收废气、乙基环己烷回收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实验室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导热油炉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24米高排气筒(DA011)排放。 (三)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泵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按《报告书》要求,生化污泥、钾盐、钠盐需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规定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鉴别,在鉴别结果出具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后续根据鉴别结果按规定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管理须满足《**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