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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省****管理处灌溉试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省****管理处灌溉试验站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黄许镇富新村15组(现为东泰村)龚家湾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试验管理区、**试区、设施试区和气象观测场四个功能区。综合试验管理区占地面积6900平方米,包括**试验办公楼、宿舍、食堂、仓库、晒场等。**试区、设施试区涉及2处水、旱作物测坑、蒸渗仪等设施农业试区8.74亩,水、旱作物标准试区48.74亩。水环境综合试区占地22.6亩以及配套水源、道路等设施。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版本)链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省****管理处灌溉试验站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意见
链接: https://pan.**.com/s/1C_iLSH1N7_gGfzEDNx0LZApwd=2ehq 提取码: 2ehq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