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1月29日18时00分
(一)采购人:****
(二)工程项目名称:**至**宝圩高速公路(**段)
(三)本次采购范围:****驻地篮球场**、路灯安装、场外草坪铺设等附属设施安装。
(四)采购预算金额:33017.73元
(一)直接采购理由
因项目驻地建设需要,拟邀请****参与****驻地篮球场**及配套设施安装采购项目的采购响应。该公司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资质。根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发〔2024〕526号)第十二条第(四)款第3项第(14)点,拟采用直接采购。
(二)直接采购对象
供应商名称:****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递交地址:****市**市民安镇轻工产业园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155****0226
电子邮箱:****@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集团****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采购人:****
地址:****市**市民安镇轻工产业园
联系人:
1.项目公司:洪工 155****0226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