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艾芬达****公司(一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6-01-28 17:59 至 2026-02-27 17:59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市经开区 | 地块面积(m2) | 66600.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用地规划图,将调查地块所在区域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一类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开发区七六西路以北、晶科大道以东 | |||
| 经度 | 117.890796 | 纬度 | 28.431449 | |||
| 报告编制信息 | 风险评估起止时间 | 2025-05-15 至 2025-12-15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笑辰 | 单位联系电话 | 079****18877 | ||
| 地块风险情况 | 风险不可接受 | 主要污染物来源 | 土壤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笑辰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8****2358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艾芬达****公司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徐云娜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95****7770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开发区七六西路以北、晶科大道以东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开展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筛选确定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的关注污染物。依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要求,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评评估技术导则要求,确定了土壤和地下水关注污染物。土壤关注污染物为砷、铜、铅、镍;对于地下水,考虑到超标指标中的耗氧量、肉眼可见度、锰、铁没有挥发性且根据调查报告及本地块地下水不开发利用证明文件,目标地块的地下水不开发使用,且非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由此缺乏暴露途径,从定性的角度不存在地块人体健康风险。但考虑到镍作为本地块重要关注污染物,地下水超标倍数较大,且本地块地下水水位较浅,故评估中保留镍、氨氮(转化为氨)作为地下水关注污染物。 本次评估中对于土壤中的砷、铜、镍和地下水的镍、氨氮采用《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软件》(中科院**土壤所环****实验室,2023.5.21);对于土壤中的铅采用美国环境保护署(USEPA)开发的儿童血铅评估软件(版本号 IEUBKwin1_1 Build11),综合考虑地块特征参数,进行暴露评估、毒性评估和风险表征,推导风险控制计算值,并提出风险控制值。 1)土壤污染物风险评估结果 经评估,在第一类规划用地情景下,土壤中的关注污染砷、铜、镍和铅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均不可接受,其风险控制值分别为20mg/kg,2000mg/kg,347mg/kg和573mg/kg。污染土壤按0.5-1.0m厚度进行分层,最大污染深度6.0m,共分为7层,共确定了7个不同层位的土壤超风险范围,由此计算不同层位超风险范围面积合计为36871.92m2,平面超风险范围面积14282.54m2,超风险土方量合计为32843.94m3。 2)地下水污染物风险评估结果 经评估,在第一类规划用地情景下,地块内地下水关注污染物镍、氨氮在无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的情景下,无致癌风险,且危害指数小于1,不存在地块人体健康风险。地下水在不开发利用的情况下,可不进行地下水修复,但在本地块修复和开发过程中应对基坑水和渗出液进行有效收集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