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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827MB1P25683R | 建设单位法人:黄文华 |
| 刘文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县 |
| **县**镇天鹅湖路1099号11栋 |
| **县红柳沟山洪沟支沟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
| 经度:85.86861,85.89416 纬度: 42.28138,42.287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23 |
| 巴环评价函〔2024〕8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00 |
| 23.8 | 运营单位名称:**** |
| ****2827MB1P25683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玖和****公司 |
| ****0104MAC8Q0RW19 | 验收监测单位:/ |
| / | 竣工时间:2025-09-01 |
| 2025-10-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30 |
| 2025-12-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 本项目涉及 2 条支沟,即红柳沟的 1 支沟和 2 支沟。工程治理两支沟河道中 心线总长 6.28km,**防洪护岸总长度 7737.1m。护岸工程采用格宾护垫+底部 平铺的形式。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涉及 2 条支沟,即红柳沟的 1 支沟和 2 支沟。工程治理两支沟河道中 心线总长 6.28km,**防洪护岸总长度 7737.1m。护岸工程采用格宾护垫+底部 平铺的形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涉及 2 条支沟,即红柳沟的 1 支沟和 2 支沟。工程治理两支沟河道中 心线总长 6.28km,**防洪护岸总长度 7737.1m。护岸工程采用格宾护垫+底部 平铺的形式。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涉及 2 条支沟,即红柳沟的 1 支沟和 2 支沟。工程治理两支沟河道中 心线总长 6.28km,**防洪护岸总长度 7737.1m。护岸工程采用格宾护垫+底部 平铺的形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措施。加强植被生态的保护,对剥离表土暂存用作绿化,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规 范,划定施工范围,规定施工运输车辆路线,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 16 域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严禁破坏施工区周边植被,减少对河流 岸带和岸坡植被的破坏;进一步优化施工工艺及时序,涉水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 期,减少对水生环境及水质的扰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法 规及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杜绝施工区任何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施工结束 后,对临时设备进行拆除,做好水土保持及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强对 野生动物的保护,各种施工作业应避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避开鱼类主要繁殖时 间;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采取自然恢复和工程措施相 结合的生态修复方式,保障区域生态功能。涉及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 布设,应****管理部门意见。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禁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 采用封闭施工、工地四周设置围栏、定期洒水抑尘对易扬尘物料加盖苫布等方式; 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合理设计运输车辆行驶路线,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和以燃油为动力的 施工机械严禁使用劣质燃油,减少机动车频繁启动和怠速;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 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正常良好的状态。强化无组织废气管控,确保厂界废气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 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 工场地,设备冲洗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混凝土 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建设单位租用附近村户用作生活营地,施工人员生活 污水排入旱厕,定期由村民清掏,用作农肥。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四)严格控制噪声和振动影响,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制定完善施工 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管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 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程弃土就近堆放回填;建筑材 料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就近定****填埋场处理;生活垃 圾统一收集在垃圾箱,定期运送****填埋场。 | 实际建设情况:(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措施。加强植被生态的保护,对剥离表土暂存用作绿化,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规 范,划定施工范围,规定施工运输车辆路线,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 16 域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严禁破坏施工区周边植被,减少对河流 岸带和岸坡植被的破坏;进一步优化施工工艺及时序,涉水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 期,减少对水生环境及水质的扰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法 规及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杜绝施工区任何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施工结束 后,对临时设备进行拆除,做好水土保持及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强对 野生动物的保护,各种施工作业应避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避开鱼类主要繁殖时 间;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采取自然恢复和工程措施相 结合的生态修复方式,保障区域生态功能。涉及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 布设,应****管理部门意见。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禁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 采用封闭施工、工地四周设置围栏、定期洒水抑尘对易扬尘物料加盖苫布等方式; 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合理设计运输车辆行驶路线,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和以燃油为动力的 施工机械严禁使用劣质燃油,减少机动车频繁启动和怠速;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 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正常良好的状态。强化无组织废气管控,确保厂界废气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 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 工场地,设备冲洗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混凝土 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建设单位租用附近村户用作生活营地,施工人员生活 污水排入旱厕,定期由村民清掏,用作农肥。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四)严格控制噪声和振动影响,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制定完善施工 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管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 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程弃土就近堆放回填;建筑材 料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就近定****填埋场处理;生活垃 圾统一收集在垃圾箱,定期运送****填埋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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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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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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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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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措施。加强植被生态的保护,对剥离表土暂存用作绿化,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规 范,划定施工范围,规定施工运输车辆路线,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 16 域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严禁破坏施工区周边植被,减少对河流 岸带和岸坡植被的破坏;进一步优化施工工艺及时序,涉水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 期,减少对水生环境及水质的扰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法 规及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杜绝施工区任何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施工结束 后,对临时设备进行拆除,做好水土保持及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强对 野生动物的保护,各种施工作业应避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避开鱼类主要繁殖时 间;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采取自然恢复和工程措施相 结合的生态修复方式,保障区域生态功能。涉及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 布设,应****管理部门意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措施。加强植被生态的保护,对剥离表土暂存用作绿化,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规 范,划定施工范围,规定施工运输车辆路线,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 16 域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严禁破坏施工区周边植被,减少对河流 岸带和岸坡植被的破坏;进一步优化施工工艺及时序,涉水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 期,减少对水生环境及水质的扰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法 规及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杜绝施工区任何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施工结束 后,对临时设备进行拆除,做好水土保持及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强对 野生动物的保护,各种施工作业应避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避开鱼类主要繁殖时 间;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采取自然恢复和工程措施相 结合的生态修复方式,保障区域生态功能。涉及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 布设,应****管理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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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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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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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