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0万吨铸造砂系列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及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及购置生物质颗粒燃烧机项目一期工程(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铸造砂系列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及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及购置生物质颗粒燃烧机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内容:****市科左后旗自主创****工业园区,****院内,2021年6月****服务中心编制了《****年产10万吨铸造砂系列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及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9月18****环境局****分局以后环审〔2021〕48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2024年5月******公司编制了《****购置生物质颗粒燃烧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6月28日,****环境局以通环审〔2024〕3-7号予以审批。生产线技术改造及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调试运行。购置生物质颗粒燃烧机项目工程于2024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建成投运。生产线技术改造及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实际总投资84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17%。购置生物质颗粒燃烧机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6.7%。主要建设内容:生产线技术改造及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环评设计①企业停用煤气发生炉,改用天然气作为企业生产热源;②增加1条擦洗砂生产线,增加1条烘干砂生产线(作为备用),增加1条焙烧砂生产线(作为备用);③对烘干生产线滚筒烘干机进行技术改造,将原有单回程滚筒烘干机改造为三回程滚筒烘干机;④厂区内筛分设备集中至筛砂车间。生产线技术改造及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基本一致:①企业停用煤气发生炉,改用天然气作为企业生产热源;②增加1条擦洗砂生产线,增加1条烘干砂生产线(作为备用),增加1条焙烧砂生产线(作为备用);③对烘干生产线滚筒烘干机进行技术改造,将原有单回程滚筒烘干机改造为三回程滚筒烘干机;④厂区内筛分设备集中至筛砂车间。购置生物质颗粒燃烧机项目环评设计4条既有烘干砂生产线(3用1备)及4条焙既有烧砂生产线(3用1备)各新增1台300万大卡生物质颗粒燃烧机(换算后,5t/h生物颗粒燃烧机),共8台;覆膜砂库房内分隔出100m2的生物质燃料库;改建1座50m2的一般库房,作为生物质灰渣库。燃烧生物质产生的能热输送至既有的生产线内作为热源,生物质燃烧机产生的废气经过生物质燃烧机除尘室处理后与烘干/焙烧废气一并经现有旋风除尘器+重力除尘室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购置生物质颗粒燃烧机项目实际分期建设、分期验收。一期主要为3条烘干砂生产线各新增1台300万大卡生物质颗粒燃烧机(5t/h),同时覆膜砂仓库内分隔出100m2的生物质燃料库;改建1座50m2的一般库房,作为生物质灰渣库。生物质燃烧机产生的废气经过生物质燃烧机除尘室处理后与烘干废气一并经现有旋风除尘器+重力除尘室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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