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28MA64DH682T | 建设单位法人:陶泽为 |
| 张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金鹅街道**路一段49号 |
| 隆桥驿森林康养建设项目-恒星湖项目标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14-****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50-N7850-城市公园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古湖街道金星村17组 |
| 经度:****432 纬度: 29.35823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08 |
| 内市环隆审批〔2024〕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386 |
| 358.2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28MA64DH682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越****公司 |
| ****0000MABYQYTR8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408339L | 竣工时间:2025-01-2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水土保持公示平台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517312 |
| 该项****改革局《关于的批复》(隆发改农贸〔2020〕26号)同意建设,****政府《关于隆桥驿森林康养建设项目-恒星湖项目一期划拨供地方案的批复》(隆府国土供函〔2022〕11号)明确项目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审批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1********0011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11********0017号),****规划局出具《情况说明》明确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局出具《情况说明》明确项目不涉及**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局出具《说明》明确项目不涉及古湖风景名胜区和古宇湖国家湿地公园。在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后,****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采用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该项****改革局《关于的批复》(隆发改农贸〔2020〕26号)同意建设,****政府《关于隆桥驿森林康养建设项目-恒星湖项目一期划拨供地方案的批复》(隆府国土供函〔2022〕11号)明确项目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审批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1********0011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11********0017号),****规划局出具《情况说明》明确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局出具《情况说明》明确项目不涉及**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局出具《说明》明确项目不涉及古湖风景名胜区和古宇湖国家湿地公园。在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后,****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采用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位于**市古湖街道金星村17组,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铺装、道路、亲水平台面积12254.359m2,水体面积34253.142m2,绿化面积55279.044m2,生态停车场面积861m2(停车位30个),非机动车停放点90m2,公厕建筑面积242m2(公厕2个),2座景观桥(桥梁长25m/1座),以及场内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占地106394.037平方米,总投资143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该项目位于**市古湖街道金星村17组,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铺装、道路、亲水平台面积12254.359m2,水体面积34253.142m2,绿化面积55279.044m2,生态停车场面积861m2(停车位30个),非机动车停放点90m2,公厕建筑面积242m2(公厕2个),2座景观桥(桥梁长25m/1座),以及场内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占地106394.037平方米,总投资143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时,你公司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在项目竣工后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开展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时,你公司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在项目竣工后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开展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隆****处理厂处理;采取加强植树种草、合理设置水体沿岸植物缓冲带、设置植草沟截流引流雨水、加强水生动植物维护等措施保护湖区水质。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取定期冲洗和打扫、使用除臭剂等措施控制**公共卫生间恶臭;采取加强管理、定期洒水清扫等措施控制汽车尾气。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采取加强管理、限制高噪声活动、车辆限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等措施。 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运营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和生活垃圾、绿化修剪固废及秋冬枯枝落叶、废弃水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采取涉水作业安排在枯水期、剥离表土覆盖、淤泥晒干后全部回填、完工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隆****处理厂处理;采取加强植树种草、合理设置水体沿岸植物缓冲带、设置植草沟截流引流雨水、加强水生动植物维护等措施保护湖区水质。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取定期冲洗和打扫、使用除臭剂等措施控制**公共卫生间恶臭;采取加强管理、定期洒水清扫等措施控制汽车尾气。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采取加强管理、限制高噪声活动、车辆限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等措施。 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运营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和生活垃圾、绿化修剪固废及秋冬枯枝落叶、废弃水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采取涉水作业安排在枯水期、剥离表土覆盖、淤泥晒干后全部回填、完工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时,你公司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在项目竣工后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开展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未开工建设,以及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我局委托**市**生态****执法大队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项目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时,你公司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在项目竣工后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开展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未开工建设,以及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我局委托**市**生态****执法大队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007.4 | 0 | 0 | 0 | 0 | 1007.4 | 0 | |
| 0.5 | 0 | 0 | 0 | 0 | 0.5 | 0 | |
| 0.045 | 0 | 0 | 0 | 0 | 0.045 | 0 | |
| 0.0081 | 0 | 0 | 0 | 0 | 0.008 | 0 | |
| 0.071 | 0 | 0 | 0 | 0 | 0.071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要求 | 已建设,因客流原因暂未投运 | / |
| 1 | 除臭剂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采取定期冲洗和打扫、使用除臭剂等措施控制**公共卫生间恶臭 | 0 |
| 1 | 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运营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和生活垃圾、绿化修剪固废及秋冬枯枝落叶、废弃水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运营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和生活垃圾、绿化修剪固废及秋冬枯枝落叶、废弃水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1 | 采取涉水作业安排在枯水期、剥离表土覆盖、淤泥晒干后全部回填、完工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 | 已落实,采取涉水作业安排在枯水期、剥离表土覆盖、淤泥晒干后全部回填、完工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采取涉水作业安排在枯水期、剥离表土覆盖、淤泥晒干后全部回填、完工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采取涉水作业安排在枯水期、剥离表土覆盖、淤泥晒干后全部回填、完工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