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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新镜线凤宅至义亩潭道路建设工程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浙****设计院****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16号令)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建设单位于2026年1月27日在**市**县主持召开了新镜线凤宅至义亩潭道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 经过现场查验和会议审查,验收组认为:新镜线凤宅至义亩潭道路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采取网站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便于公众知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应,我们立即整改。公示期20个工作日 (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28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