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天都**南北之间道路提升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城镇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天都**南北之间道路提升工程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成交供应商已经确定。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镇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天都**南北之间道路提升工程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村委会小圩自然村200号
中标(成交)金额:****474.18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城镇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天都**南北之间道路提升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道路美化、人行道改造、补绿覆绿工程、行道树更换及路灯更换等配套设施。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答疑等资料。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响应采购文件的资格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历阳镇楚汉街6号楼****,招采咨询室,联系电话:183****0216。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纳入交易平台供应商诚信管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1采购人:****
地址:**省**市**陋室西街328号
联系人:0555-****550
6.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楚汉街6号楼
联系人:朱工、杨工
电话:183****0216、13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