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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设计服务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信息化系统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作如下答疑澄清:
1、本项目评标办法中供应商能力评价将企业ITSS资质与一些场景(业务领域)绑定,且没有进行分级打分。
回复:本项目评标办法中供应商能力评价涉及内容由“供应商具有中国电****协会颁发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业务领域:咨询设计服务的)得5分。”修改为“供应商具有中国电****协会颁发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业务领域:咨询设计服务的),一级证书得5分,二级证书得2分,三级证书或者四级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要求中,提供医疗类区域平台或者医共体等卫健类信息化业绩,且业绩服务的信息化****医院相关业务,是否能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3、企业提供ITSS资质与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在政府招采法中为了各个企业充分公平竞争,我们提供相关证书,无特定场景描述(如咨询设计专业、安全设计与集成专业)是否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2月3日。标书代写
5、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6年2月3日10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本次答疑澄清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与原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此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采购人:****
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