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LED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7日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28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1、采购内容:****LED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成;5、服务地点:**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6、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7、合同履行期限:包括交货期和质保期三、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YBSH-****0105-1****LED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弘盛****公司****车站****车站对面百乐科技市场4楼C区B****150.00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LED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四、评审专家名称:组长为王紫菡,成员为王晓阳、张静、隋元成、李**。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计算方法计取)。
收费金额:10000.00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
),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地址:**县伏山**段联系人:李明欣联系方式:0377-****89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一本****公司地址:**市仲景路**一号写字楼A座4楼01室联系人:李中政联系方式:156****341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中政联系方式:156****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