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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正在组织实施的G350线**至**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与**交界处的胜利桥,途经**镇、会龙镇、广福镇、继光镇、龙台镇、玉兴镇、**镇,终点止于G350线与县城二环路平交路口(德中路口)。路线全长78.381公里。项目概算总投资43.06亿元。
目前,一期工程(继光湖至龙台玉兴界段)12.3公里已建成通车;二期工程(龙台玉兴界至**双石碑路口段)10.632公里改建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三期工程(**会龙至继光湖段)24.7公里正在加紧组织实施。根据工程总体安排,计划于2026年启动实施四期工程(**镇至会龙镇段)10.9公里及五期工程(****界至**镇段)7.5公里。
****公司《关于****公司借助公路沿线部分设施的报告》(金仓〔1998〕06号、金仓〔2007〕18号、金仓〔2021〕21号),并经我局下属单****管理所批复(江路政〔1998〕01号),核发路政管理许可证(江路许〔2007〕证字第10号)。上述批复及许可证已明确要求,且你公司此前承诺:今后遇国家修建、扩建公路,须无条件并自行无偿拆除相关管道设施。
为确保G350线**至**段公路改建工程顺利推进,现依据前述批复及许可证所载条款,请贵公司自收到函告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拆除位于本项目改建路段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卤水管道及相关附属设施,并做好施工配合工作。若未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拆除,****公司承诺及《中华人民**国公路法》《公路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专此函达。
附件:1.《关于****公司借助公路沿线部分设施的报告》(金仓〔1998〕06号)
2.关于****公司借助公路沿线部分设施的申请》(金仓〔2007〕18号)
3.****申请(金仓〔2021〕21号)
4.****管理所批复(江路政〔1998〕01号)
5.路政管理许可证(江路许〔2007〕证字第10号)
6.G350线**至**段公路改建工程(三期)、(四期)、(五期)公路用地红线图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