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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5〕40号)要求,我厅及时对2023年全面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原乡村**局机构改革合并移交的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24年度和2025年度新制发的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核对,共56件,其中:继续有效42件(3件正在研究重新制定)、废止11件、失效3件、修改0件。清理结果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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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