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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处置一批报废资产(2025年第一批报废物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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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处置一批报废资产(2025年第一批报废物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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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 废旧物资 | |
| 名称 | ****拟处置一批报废资产(2025年第一批报废物资) |
| 计量单位 | 批 |
| 数量 | 1 |
| 资产概述 |
该批报废资产为2025年第一批报废物资,包括固定资产及非固定资产一批。固定资产报废物资主要为4号炉燃烧器、五菱货柜车及3号机锅炉电梯等设备;非固定资产报废物资主要为显示器、空调、链条和轴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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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市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开发区白沙湖畔 |
| 法定代表人 | 张翠华 |
| 注册资本 | 274975万元(人民币) |
| 所属行业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18188Q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经营班子会议纪要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经营班子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2025年第14期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86022G |
| 批准日期 | 2025-07-29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银行转账的方式****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银行转账方式****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1 开 户 行:****营业部 受让方应履行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受让方应当在组织签约通知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银行账号支付履约保证金20万元整。若受让方按约定履行合同,转让方在受让方按合同约定完全履约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若在约定期限内受让方不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视作受让方自动放弃受让,交易保证金将按照《****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置,并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资产的地点在转让方厂区内。 5.受让方如不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且转让方重新挂牌后无再次参加交易的资格。 6.受让方必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之内将受让范围内的所有资产清理、搬运完毕并移出转让方厂区范围。受让方原则上不得对资产进行拆分,因国家道路交通条件原因经转让方确认需要拆分资产的,只能在原堆放场地内进行,不允许在转让方其它区域进行二次堆放、转运。拆分、装卸、搬运、保管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受让方逾期提取受让范围内的资产,每延误一天提货扣除履约保证金5%,直至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为止。该项扣款由转让方从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8.受让方在规定的提货期限内未将受让资产提取完毕,转让方有权清理受让资产。 9.受让方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的同时须与转让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担在转让方现场进行拆分、装卸、搬运等工作时的全部安全责任。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受让方在转让方现场工作期间,须遵守转让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和施工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服从转让方的安全、保卫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 11.受让方在现场拆卸、装运过程中不得在转让方区域内从事对受让资产进行除锈、清灰等工作。 12.受让方转运完所有受让资产后须将堆放场地清理干净。 13.在受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和全部交易价款后,转让方向受让**式发出进厂工作许可通知。若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不向受让方发放进厂工作许可通知,同时提货期限不予顺延。 14.转让资产经转让方确认出厂(厂门岗)后,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运输过程中的道路运输安全、交通安全及资产安全,资产运输过程中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群体事件、社会事件等一切风险所造成的资产损失、灭失、价值下降等转让方概不负责。 15.本次转让物资属报废设备,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合法处置,转让方对合同签订后可能作其他用途所发生的安全问题、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16.现场清运施工严禁动火,且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指南及外包工程管理标准。受让方进场清运人员需按转让方要求进行三级教育,并购买保险。受让方提供与入场人员名单相符的各类保险凭证的原件供审核,其中工伤保险为法定必须购买,法定的行业必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其他行业推荐购买)。无法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应购买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从业人员每人人身伤亡商业保险赔偿限额不得低于100万。 17.受让方须遵守转让方的作息时间,节假日不进行清运工作。 18.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19.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范围以转让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现场勘验的资产为准,以永业行土地房****公司出具的《****拟进行资产处置所涉及的一批设备类资产残余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鄂永资评报字[2025]第WH0249号】为限。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一旦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
2.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开具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以转让方实际开具的发票为准,受让方不得对开具的发票有异议。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交易合同》范本以及永业行土地房****公司出具的《****拟进行资产处置所涉及的一批设备类资产残余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鄂永资评报字[2025]第WH0249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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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40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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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账号 |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
|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8个周期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资产交易合同.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小姐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129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中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www.****.com/;https://www.****.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