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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第30145号 ) ****开发区8辆机动车转让项目 | ||
| **** | 监测编号GR2026DL****283 | |
| 104,300.00 元 | ||
| 2026-01-29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2-06 | |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机动车 | |
| 本项目标****开发区8辆机动车,标的信息详见《车辆明细表》。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标的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交接具体事宜由转让方负责协调。 | ||
| 本次转让标的停****开发区****停车场,前往查勘车辆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预约,联系人:盛先生0411-****1262。 | ||
| 7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开发区****管理局 |
| 2026-01-26 | 评估基准日2025-12-31 |
| 100,300.00元 | 评估总资产元 |
| 元 | 净资产元 |
| 闲置 | 车架号|||
| 颜色 | |||
| 数量 | 8 | ||
| 年检至 | |||
| 权证 | |||
| ****开发区8辆机动车 | 登记日期|||
| 标的信息详见《车辆明细表》。 | |||
| 本项目标****开发区8辆机动车,标的信息详见《车辆明细表》。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标的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交接具体事宜由转让方负责协调。 |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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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序号7、8的车辆无电瓶,据资产评估报告描述“车辆保养状况较差,发动机老化,零部件损坏缺失,底盘生锈,作业车生锈”,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标的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2、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评报字[2026]第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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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通过线上上传方式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可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五楼****窗口或**区水师营街道**大街7-1号五楼****交易中心咨询);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指**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资产类交易业务收费办法(试行)》标准收取,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1‰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指**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同意****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算账户。 (6)同意****在出具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变更登记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7)同意标的交接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自行核对车辆的发动机号与车架号,如发现与车辆原始登记不符,请及时告知****,并不要对该车进行维修及养护等资金投入。如3个工作日内对标的信息没有任何反馈,****将视为受让方已核对该车实际状况与原始登记无误,为此再发生的任何纠纷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同意****负责为受让方提供交易费用发票及《产权交易合同》,不负责提供二手车销售发票。 (9)同意在移动车辆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事故及责任均由其自行承担,对车况较差或有安全隐患的车辆须雇用拖车。 (10)知晓并同意本次转让的车辆保险、年检、违章及现状等可能存在瑕疵情况,转让方、****均不对车辆瑕疵承担担保责任。知晓并同意须在报名前自行核实车辆瑕疵具体情况及瑕疵处理所涉及费用事项,同意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1)同意受让方办理完毕标的过户手续后,须向****提供与受让方名称一致的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结算,****将在收到结算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2)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市****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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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女士、由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0411-****5826、0411-****0522、159****3696 | |
| 网络竞价 | ||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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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 | ||
| 不涉及 | ||
| 30,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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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一次性支付 | ||
|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固定金额万元 | ||
| 平台代收取 | ||
| 受让方办理完毕标的过户手续后,须向****提供与受让方名称一致的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结算,****将在收到结算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
| **** | ||
| ****0212MAE2D9Y57M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 **省**市**区顺达路6-1号 | 经营规模小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公司(企业) | |
| 200,00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王元元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金融分类||
| 其他类型 | ||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0411-****0566 |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5楼****窗口;**区水师营街道**大街7-1号****交易中心5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