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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477381L | 建设单位法人:陈俊 |
| 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 |
| ******开发区****基地315室 |
| ****开发区高新路延伸段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3-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 ****开发区 |
| 经度:81.26454,81.25935,81.25364,81.25087,81.22961 纬度: 40.56539,40.56481,40.56622,40.56921,40.58317 | ****机关:**生****环境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7-20 |
| 师市环审〔2020〕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665.94 |
| 101 | 运营单位名称:**市新鑫国****集团****公司 |
| 916********477381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002MABU9AAA6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283229D | 竣工时间:2021-07-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22ScYeC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道路起点接青松路,终点接新鑫大道,道路总长3792.14m,设计时速为40km/h。 | 实际建设情况:道路起点接青松路,终点接新鑫大道,道路总长3792.14m,设计时速为40km/h。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 生态影响 (1)合理安排工期,分段施工,尽量缩短施工时间。 (2)各类施工应严格控制在设计范围内,不可随意乱开便道。 (3)临时堆方合理安排堆放地点并及时清运或回填。 (4)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驻地现场、清运沿线的废弃物。并对临时占地平整、压实、洒水等措施,使生态尽快得到恢复。 (5)完善路基边坡和护坡道的防护设计,减少水土流失对路基的影响。 (6)种植土表土层应单独堆放,后期用于绿化用土。 (7)对施工围挡可采取艺术化设计,通过彩绘、宣传画等方式美化,从而减轻施工带来的景观破坏。 (8)施工单位要做好相应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减少土地占用,尽量缩短工期,并及时处理开挖弃土。 污染影响 废气: (1)在工地边界设置围挡,围挡间无缝隙,围挡底端须设置防溢座; (2)工程建筑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扬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3)施工期间,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离开施工场地时应进行清洗,车辆驶离工地前,轮胎及车身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4)进出施工场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垃圾、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若车斗用苫布遮盖,应当严实密闭,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 15cm,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施工部门车辆应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5)天气预报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例如土方工程、拆除作业等。 (6)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7)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车,对路段洒水处理,使土壤表面有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 (8)严格划定物料运输路线,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无法避开时,应在经过时采取减速慢行,用苫布遮盖物料等防尘措施。 (9)沥青烟气对人体有害,需做好现场工作人员防护,且根据工程要求,合理用料,避免一次用料过多或反复用料;要尽可能全部利用,施工结束后场地不应有沥青残渣存在。 (10)道路施工开挖工程完工后应当在五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应当在七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 (11)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废水: 环评要求: (1)施工期生产废水中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水中主要为 SS,施工场地建设临时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或可用于道路施工阶段洒水降尘。 (2)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力度与频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非正常情况下进行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施工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和车辆一旦出现漏油现象,应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机械维修保养或更换设备。 (3)在施工中应根据不同筑路材料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保护管理措施,涉及农渠路段,在非灌溉期做好管涵建设,渠道四周应设置施工围挡,严禁施工土方进入沿线农渠。 (4)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用水应严格管理,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减轻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噪声: 环评要求: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如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夜间(00:00-08:00)施工。如因工程本身质量要求,不能避开夜间(00∶00-08∶00)施工时,****环境局批准,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2)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于运输土石方的机械设备(挖掘机、推土机等)以及装载机等,可以通过排气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震动部分的方法来降低噪声,其他产生噪声的部分还可以采用部分封闭或者完全封闭的办法,尽量减少振动面的振幅;闲置的机械设备等应该予以关闭或者减速;一切动力机械设备都应该经常检修,特别是因为部件松动而产生噪声的机械,以及降噪部件容易损坏而导致强噪声产生的机械设备。 (3)加强管理;对运输车辆造成的交通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对运输车辆途径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 (4)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特别是现场施工负责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部门负责人应学习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明确认识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5)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应杜绝野蛮装卸,减少撞击声。 (6)加强项目区内的交通管制,同时要求施工方对施工作业人员配备耳塞、耳套等噪声防护设备,从而减小施工噪声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固废: 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固废、施工弃土、生活垃圾等。建筑固废主要运置****填埋场处置;弃土优先用于路基护坡和绿化用土;施工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社会影响 / 运行期 生态影响 / 污染影响 废气: (1)根据城镇总体规划,结合当地景观绿化设计,选择适合当地的且具有吸附或净化能力的灌木、乔木种植多层次进行绿化。 (2)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积极倡导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 (3)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对超标排放车辆应禁止上路行驶。 (4)加强道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的整体服务水平,使行驶的机动车保持良好的工况,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5)对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应用篷布严密遮盖,严禁物料洒落,对装运砂石料等易起灰尘的道路应配备洒水车或雾炮机,定时、定期洒水,有效降低各种浮尘。 废水: ①加强运营期对路面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清扫路面产生的固废。 ②定期检查排水孔,以免有杂物存在造成对排水孔的堵塞,避免污水排入周边水环境。 ③道路运营过程中,针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泄漏或有毒、有害物质散落到路面,应立即针对泄漏、散落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特性委托有处置能力的相关单位对路面冲洗废水进行回收处理。 噪声: (1)工程管理措施 ①加强道路管理,设置夜间禁鸣标志,同时限定大型货车夜间行驶车速; ②注意路面保养,维持路面平整,避免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增大噪声。 (2)绿化降噪措施 建议建设单位后期对道路两侧尽快实施绿化措施,在满足道路交通性能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设计种植适合**气候的树木。 固体废物: 运营期,加强对运营道路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清理道路路面产生的固废,同时根据道路设计情况,严禁道路超过允许载重,并对通行车辆根据道路设计时速,设置减速带,限速标志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临时占压的土地已进行平整,道路两侧已采取绿化措施,施工期间未进行夜间施工,采用的低噪声设备,项目采购的均为成品料,无沙料场,拌合站,预制厂等占地。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未占用其余林带;施工期间未发现古树名木、珍稀植被。措施执行效果较好,未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施工车辆实行限速行驶,项目在施工期间每日进行洒水3~4次,堆放的弃渣均用防尘网苫盖处理;弃渣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施工区域采用彩钢板进行拦挡,运输沥青车辆封闭。项目施工期未出现废气扰民事件,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通过采取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洒水降尘。****园区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排水设施排放。措施执行效果较好,区域水环境未受影响。 项目未在午休期间及夜间施工,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设备,无夜间运输情况。施工期未出现噪声污染事故,未出现噪声扰民现象,当地未接到关于项目的噪声污染投诉事件。 项目未设置弃渣场,项目产生的弃****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纳****开发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施工固废均进行了妥善处置,区域环境未受影响。 / / 项目两侧设置绿化,定期对地面进行养护,项目沿线设置有限速标识、指示牌、减速带等标识装置。运营期加强对道路的管理后,对大气环境未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由环卫部门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定期对排水孔进行检查。措施执行效果较好,未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在居民集中区设置有减速带,减速标识,禁鸣标志,道路两侧种有绿化带。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噪声未对声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噪声排放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道路两侧设置有垃圾箱,并且有专人清扫。采取措施后,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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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设立警示牌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 加强管理,设立警示牌,控制车速。 | 已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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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