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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477381L | 建设单位法人:陈俊 |
| 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 |
| ****开发区****基地315室 |
| ****开发区华元大道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9_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兵团第一师第一师 **建设兵团第一师**市 |
| 经度:81.22821,81.2127 纬度: 40.59659,40.58427 | ****机关:**生****环境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7-20 |
| 师市环审〔2020〕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756.96 |
| 35.5 | 运营单位名称:**市新鑫国****集团****公司 |
| 916********477381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002MABU9AAA6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283229D | 竣工时间:2019-11-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21s3uLR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路线总长2026.87m,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 | 实际建设情况:路线总长2026.87m,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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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 生态影响 (1)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施工进场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工地及周边地区,设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普性宣传牌,包括生态保护的科普知识、相关法规、拟采用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意义等。此外,为了加强沿线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实施力度,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制订相应环境保护奖惩制度,明确环保职责,提高施工主体的环保主人翁责任感。 (2)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 ①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红线范围内,禁止对征地范围之外的植被造成破坏。严格控制路基开挖,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②路基施工前,应将占用耕地、林地等表层的20-40cm的表层含肥力较高的土壤,首先进行剥离,并单独存放,要求定期洒水,施工结束后对地表进行平整处理后尽快将这部分表层土壤覆盖在最上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原先的土壤肥力。 ③施工时,应注意对耕地生态的保护,其中包括种植的农作物及其防护林,施工时严格划定开挖范围,临时堆土设置在靠近道路的一侧,防止占压和破坏耕地。 (3)林地补偿措施 本项目公路占用农田防护林,砍伐86棵杨树,对道路沿线植被有一定的影响。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修建道路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用地单****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有规定的标准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基地控制在路基占地范围内,禁止破坏路基外植被。公路建设占用林地、砍伐树木需进行绿化补偿或经济补偿措施,永久使用林地的单位需向被使用林地的所有权人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幼苗可移栽处理,减少砍伐量。具体情况可由项****政府共同协作完成。 建设单位按照《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对砍伐林木进行补偿,****政府进行道路绿化,绿化树种选择当地易活的杨树、柳树、**等品种。同时,建****政府协调,根据砍伐树木的种类,对胸径5—15cm树木进行移植。根据“伐一补一”的原则(具体可由当地林业部门指定地点,当地政府组织实施)对于砍伐的树木要求应在砍伐区域内或宜地进行补种,在工程完工之前全部恢复。林地恢复要在施工期最后一年完成。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不得超出范围,不得多砍树木,并严格按照要求恢复林地。 污染影响 废气: (1)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另外,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和管理,降低施工机械尾气排放量。施工机械尾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2)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限速;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严密遮盖,运输时遮盖篷布,施工裸露地表及时做严实处理,大风天气严禁施工。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应采取良好的密封状态运输,装载土料等多尘物料时,盖上苫布,以降低运输过程中起尘量;施工场地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I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要定期清洗混凝土搅拌车,罐体残留混凝土应小于1000kg,按规定装载量装运混凝土,料斗应配备防撒漏措施,确保不产生混凝土漏撒导致污染道路。 (4)料堆场用篷布进行遮挡,定期洒水降尘,洒水次数视具体情况而定。实行密闭运输,对车辆进行及时清洗,以减少道路粉尘。 (5)沥清混凝土搅拌场、碎石堆放场及拌合场等材料设备点应选在空旷地带,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并处在其下风向,这些场所300m 半径内不应有环境敏感点。各拌合场(搅拌场)施工时应随时洒水防止扬尘。对拌合场操作人员实行卫生防护,如配带口罩,挡风镜等。 废水: (1)工程施工用水从周边农灌渠道取水,****管理部门的同意,严禁随意直接取水。 (2)在4个涵洞附近路段施工时,为不影响农业灌溉引水,施工须避开渠道输水期(6月~8月)。在靠近该路段施工时,两端设醒目的减速标志,规范筑路材料堆放,明确施工范围,严格进行施工现场管理,管理范围内禁止设置取弃土(渣)场,禁止进行一切排放废水的施工作业。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干渠和施工现场的残留物,杜绝各类施工废水、废渣弃涵洞中。 (3)在施工区工业场地内设废水沉淀池,将养护废水和清洗废水集中收集排入沉淀池,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结束将沉淀池覆土掩埋。 (4)避免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应以预防施工车辆和机械的跑、冒、滴、漏为主,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力度与频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厉禁止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满身油污进行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施工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和车辆一旦出现漏油现象,应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机械维修或更换设备。 噪声: (1)项目在建设期间应科学管理,施工噪声须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建筑施工单位宜对施工中所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应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措施,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努力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高噪声高振动设备要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如加弹性垫、隔声罩等办法,减少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 (2)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活动,禁止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安装消声器,加装减震垫,减少机械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文明施工,对发电机械和施工机械进行适当的保养、维修和操作,以减少施工作业中的噪声排放。 (4)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并由施工单位为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采用个人防护措施,如带耳塞,头盔等。 社会影响 / 运行期 生态影响 (1)建好相关坡面水土流失防护工程。 (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污染以及危险物品运输、交通事故等对环境生态的破坏和潜在危险。完善危险品运输的管理及抢救对策。 (3)安排专业园艺工人做好道路绿化维护工作,保证绿植存活率,维护绿色生态景观。 (4)营运期间定期开展动植物**变化情况调查和生态监测,及时采取措施补救。 污染影响 废气: (1)加强公路路面养护管理,发现破损面,即进行修复,避免破损面继续扩大而产生扬尘。 (2)加强机动车管理,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工具,强化车辆尾气排放监管和绿化措施来实施,同时须加强对建材建渣类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及洒漏现象。 (3)加强公路运输管理,禁止超载及运送散装粉状货物无遮盖的车辆上路;严格监控运载危险品的车辆。 废水: (1)加强公路运输管理,在跨越涵洞路段,两端设醒目的减速标志。 (2)相关部门应加强公路及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明显超标的车辆上路;禁止超载及运送散装粉状货物无遮盖的车辆上路;严格监控运载危险品的车辆,建立危险品运输监管制度,针对运输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在公路旁安装提示减速慢行的警告牌。 噪声: (1)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采取在公路两侧设置绿化带,以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2)公路养护部门应加强路面养护,及时修补破损路面,以保证路面良好状况。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加强生态环保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培训;项目临时占压的土地已进行平整,道路两侧已采取绿化措施,施工期间未进行夜间施工,采用的低噪声设备,项目采购的均为成品料,无沙料场,拌合站,预制厂等占地。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未占用其余林带;施工期间未发现古树名木、珍稀植被。已对占用的林地进行补偿。措施执行效果较好,未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施工车辆实行限速行驶,项目在施工期间每日进行洒水3~4次,堆放的弃渣均用防尘网苫盖处理;弃渣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施工区域采用彩钢板进行拦挡,运输沥青车辆封闭。项目施工期未出现废气扰民事件,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通过采取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取水从居民区拉运,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洒水降尘。****园区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排水设施排放。措施执行效果较好,区域水环境未受影响。 项目未在夜间施工,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设备,无夜间运输情况。施工期未出现噪声污染事故,未出现噪声扰民现象,当地未接到关于项目的噪声污染投诉事件。 / 本项目建成后绿化较为完善,且建设单位设置有管理人员对项目区绿化兼职负责维护。 项目有专业养护部门对路面进行养护,对车辆进行限制,严禁超重,对于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控制,要求篷布苫盖后运输。效果较好。 项目在道路两侧设置有限速标识,严格监控运载危险品的车辆。效果较好。 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噪声未对声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噪声排放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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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