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对象:已在**壮族自治区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完成注册挂网,且有意向****供应非免疫规划疫苗的疫苗生产企业。
征集时间: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企业资质材料
1.企业简介资料;
2.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
3.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期内)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有效期内);
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证书复****管理部门出具的GMP合规性证明文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
6.生产企业授权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7.进口疫苗国内代理机构备案信息及国内代理委托授权书;
8.购销合同模板;
9.企业廉洁自律承诺书;
10.售后服务承诺书;
11.产品质量保证书。
(二)产品资质材料
1.药品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件(含补充申请批件);
2.进口药品注册证和通关单;
3.产品批签发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4.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图样;
5.疫苗储存、运输冷链管理相关文件,包括冷链设施设备清单、温度监测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及冷链验证报告;
6.所申报疫苗在**壮族自治区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中的挂网目录信息打印件(已停产、停供品种不得列入)。
(三)产品说明材料
1.疫苗产品详细介绍、适用人群、免疫程序、禁忌症及注意事项说明;
2.疫苗年度供应保障方案、配送能力说明(委托配送的需提供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的委托配送协议及配送企业资质)、冷链管理专项承诺;
3.疫苗报价清单(含配送至接种单位的全部费用定价说明)、
4.售后技术服务承诺(含专业咨询、培训支持、AEFI等);
5.如存在疫苗调价、产品停产或撤销生产等情况,需提供正式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文件。
(四)信用证明材料
疫苗生产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需明确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内,加盖企业公章。标书代写
(一)材料整理:所有纸质材料需按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不予退还。
(二)提交方式:仅接受纸质版材料,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真实性要求:所有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我中心将对材料进行审核,若发现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将企业纳入不良**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供应。
单位:****
邮寄地址:****社区环**路6号(********管理科)
联系人:****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6-****097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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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