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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经公开遴选、综合资格审核等程序,选定**市****公司为****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1月30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冼先生;联系电话:0758-****962。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26号)8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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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 28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