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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12月15日****地质大队组织有关专家对《****公司****采石场砂岩矿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方案》提交人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方案》通过评审,并于2026年1月20日通过了《方案》复核。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地质大队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联系人:邹冰;联系电话:****193。)
附件:****公司****采石场砂岩矿生态修复方案公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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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