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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81MA29TPQ43K | 建设单位法人:毛庆德 |
| 毛庆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峡口镇迎春路3-5号 |
| 年产3万套复合烤漆门、2万㎡木饰面、1.2万套定制木柜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10-C2110-木质家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峡口镇峡南路15-3、15-4、15-5号 |
| 经度:118.5103 纬度: 28.462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06 |
| 衢环江建〔202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81MA29TPQ43K001X |
| 2025-10-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1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81MA29TPQ43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0703MAEJ12F81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2MAD8JX1M8E | 竣工时间:2025-10-29 |
| 2025-10-30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12-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586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淘汰80万大卡导热油炉,新购置1台240万大卡导热油炉用于供热;新增年产3万套复合烤漆门、2万m2木饰面、1.2万套定制木柜 | 实际建设情况:淘汰80万大卡导热油炉,新购置1台240万大卡导热油炉用于供热 |
| 先行验收,验收内容为1台240万大卡导热油炉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复合烤漆门:项目外购的指接板、杉木档进厂后,裁成所需的大小和形状再使用白乳胶进行涂胶拼合,再经砂光(砂纸打磨光滑)后涂胶贴木皮、热压贴合处理加工成门板半成品,项目热压供热为生物质燃烧供热。 根据客户的需求,半成品门板需经精裁、出榫、铣型、雕刻等精加工工序加工成型。 成型后的门板与外购的配件组装后,经打磨、涂装即为成品烤漆门。 木加工过程会产生木工粉尘和边角料等。拼合、热压工艺采用白乳胶进行贴合,此过程会产生胶水废气。 水性漆底漆和面漆喷涂工序在水性漆喷漆房内进行,共设 1 个喷漆房,喷漆房内配 4 个干式喷漆台,且设置晾干区域。喷涂采用高压无气喷涂工艺,漆料附着率在 70%左右,其余 30%漆料成为漆雾扩散到空气中,经干式过滤材料得以截留。喷漆后在喷漆房的晾干区域内自然晾干,晾干时间约为 5h/d。每天喷漆完成后须对喷枪等进行清洗,不然内容残留固份容易堵塞,水性漆漆喷枪采用水清洗,清洗水可直接用于水性漆调配,洗枪在喷漆房内进行。本项目调漆在单独水性漆调漆房内进行。调漆房和喷漆房全密闭设置,整体保持密闭微负压,对有机废气进行负压收集。 木饰面:项目外购的指接板进厂后,用白乳胶将其涂胶拼合、冷压得到整板,整板贴上木皮后经剪裁、打磨得到半成品木饰面板,经涂装后即为成品。涂装工序与烤漆门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定制木柜:项目外购的**度板进厂后,先裁成所需的大小和形状,****中心加工、封边机封边即为木柜的各个板材组件,板材经打孔后与外购的配件组装后即为成品木柜。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240万大卡导热油炉采用生物质作为燃料,生物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颗粒物、SO2、NOX。 |
| 先行验收,验收内容为1台240万大卡导热油炉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废气处理设施:锅炉废气经碱液水膜除尘+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7m排气筒(DA016)排放 固废贮存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4#厂房,主要用于废包装材料等的临时贮存,面积约100m2,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依托现有)危险废物仓库位于4#厂房,主要用于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废的临时贮存,扩建后面积约100m2,各储存容器日常应加盖密封,并设置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设施。 噪声治理设施:新增设备基础设置减震垫等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处理设施:本次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废气处理设施:锅炉废气经沉降除尘+碱液水膜脱硫除尘+湿法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37m排气筒排放。 固废贮存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4#厂房,主要用于废包装材料等的临时贮存,面积约100m2,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依托现有)危险废物仓库依托现有,位于4#厂房,主要用于废导热油等危废的临时贮存,共2间,建筑面积约22m2,各储存容器日常应加盖密封,并设置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设施。 噪声治理设施:本项目车间内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合理布局厂房,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同时定期做好机械设备保养和维护工作,减少机械噪声产生。 |
| 环评设计锅炉废气经碱液水膜除尘+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7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锅炉废气经沉降除尘+碱液水膜脱硫除尘+湿法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37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企业采用片碱作为脱硫剂,不采用CaO,故产生的废水沉渣减少。 目前本项目实际仅产生废导热油等危废,依托现有占地面积为22m2的危废仓库进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安全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168 | 0 | 0.613 | 0 | 0 | 0.168 | 0 | |
| 0.017 | 0 | 0.061 | 0 | 0 | 0.017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106 | 0.0115 | 0.464 | 0 | 0 | 0.117 | 0.011 | / |
| 1.44 | 0 | 2.785 | 0 | 0 | 1.44 | 0 | / |
| 1.847 | 0.012 | 9.975 | 0 | 0 | 1.859 | 0.012 | / |
| 3.887 | 0.4476 | 6.068 | 0 | 0 | 4.335 | 0.448 | / |
| 1 | 化粪池 | 检测结果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限值,其中氨氮、总磷项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标准 | 已建设 |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范围为7.1~7.3,在排放标准范围之内;SS、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值分别为:19mg/L、165mg/L、44.1mg/L、26.5mg/L、0.58mg/L、<0.06mg/L、0.21mg/L |
| 1 | 沉降除尘+碱液水膜脱硫除尘+湿法静电除尘 | 检测结果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表1燃生物质锅炉其他区域标准 | 已建设 | 项目锅炉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污染物最大折算浓度分别为颗粒物2.9mg/m3、二氧化硫<5mg/m3、氮氧化物105mg/m3、烟气黑度<1级。 | |
| 2 | / | 检测结果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369μg/m3。 |
| 1 | 选用低噪声型号的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项目车间内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合理布局厂房,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同时定期做好机械设备保养和维护工作,减少机械噪声产生。 | 项目厂界四侧昼间的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1 | 固废管理。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危废暂存库,安装视频监控并联网,库容应与危废产生量相匹配。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废申报、管理计划备案、台账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 本项目灰渣、除尘渣、废布袋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导热油暂未产生,产生后委托****进行贮存转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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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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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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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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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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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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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