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廊政办字〔202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廊防减救办发〔2025〕1号)要求,我委于2025年8月开展了救灾物资应急运输备选企业征集工作,为保障2026年汛期运力充足,现再次面向社会征求备选救灾物资运输企业,进一步丰富我市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一、征集范围
具备货物运输能力及资质的各类运输企业。
二、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
2.在**地区拥有一定数量且符合相关标准的运输车辆,车辆保险齐全。具体数量可根据企业规模及运输能力综合考量,原则上不少于3辆。
3.驾驶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4.企业信誉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运输范围能够覆盖**全域。
6.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服从统一调度,按时完成运输任务。
三、备选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凡是报名企业视同认可以下权利与义务:
1. 在发生紧急灾情时,将被优先调用参与救灾物资运输工作,并按照实际运输量,享有获得合理运输费用权利;
2. 省、市(县)应急预案启动以后,必须接****委员会(办公室)及我委的指令,无条件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
3. 在接到应急救灾物资运输任务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将救灾物资运送到我委指定的地点;
4.企业所选运输车辆必须符合道路运输相关标准,具备良好的车况,确保运输途中安全可靠,避免因车辆故障延误救灾进度。企业需确保为相关工作人员缴纳工伤等意外保险,因应急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5. 应急救灾物资运输期间,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委员会(办公室)及我委报告救灾物资运输进度等情况;
6. 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要求如实提供运输费用等开支情况,我委核定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四、报名方式及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邮箱:****@163.com
2.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规模、运输能力、覆盖范围等简要内容);
(2)企业经营资质文件及运输能力证明材料;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发生变动的,需第一时间告知我委)
五、报名时间
本次集中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6月30日止。
六、审核及后续安排
1.我委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报名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2.审核通过的企业将被纳入救灾物资运输备选企业名单,建立备选企业库。一旦遇到灾情,入库企业按照实际运输情况出具报价单,我委将依据物资运输总量,按照救灾速度、救灾能力及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选取企业承运。
3.救灾物资运输备选企业库定期更新,每年7月1日前,入库企业需更新已提交资料,确保企业信息及运输能力准确无误。未按时提交或资料不全者,将自动退出备选企业库。我委将不定期对入库企业进行抽查,确保其运输能力符合要求。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丁丁
联系电话:****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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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