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帅克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等15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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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帅克****公司等15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9

债务企业名称:**帅克****公司等15户债权

所在地:**市、**市、**市

债权总额:27,500.31万元

债权情况

****(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帅克****公司等15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总额27,500.31万元,其中:本金 18,160.46万元,利息9,297.49万元,费用42.36万元(利息计算至2026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借款人

担保人

本金

利息

费用

债权合计

1

**帅克****公司

华****公司、**凯达尔****公司、汤承龙

2,600.00

685.36

18.04

3,303.40

2

华****公司

**帅克****公司、**凯达尔****公司、汤承龙

1,999.90

567.75

15.03

2,582.68

3

******公司

****公司、孙建伟、邱晓卫、王发友、邱晓燕、张海波、邱越群

848.00

499.56

0.00

1,347.56

4

****公司

张海波、邱越群、邱晓卫、孙建伟、郇桂彬、徐丽丽、滕学鹏、范圆圆

392.49

305.80

0.00

698.29

5

****公司

**宏明****公司、潘文波、周翠萍

999.97

652.03

0.00

1,652.00

6

****商贸有限公司

刘长伟、****公司

1,499.86

1,129.59

0.00

2,629.45

7

******公司

****公司

2,397.39

1,509.28

0.00

3,906.67

8

****酒店有限公司

朴红梅

1,719.00

157.22

9.29

1,885.51

9

******公司

**浙商房****公司、宋秀国、张勤敏、陈华玲、杜建东

990.00

68.14

0.00

1,058.14

10

**壹****公司

**浙商房****公司、王国献、张勤敏、王昶

985.71

98.76

0.00

1,084.47

11

****公司

**泛****公司、**泛****公司****公司、******公司、丛丽丽、王玉琳

1,493.63

1,276.85

0.00

2,770.48

12

******公司

赵秀苗、李东昇、赵忠坤、陈明彦**普罗****公司

1350

1,589.80

0

2,939.80

13

****制剂厂

赵建浩

85.81

116.69

0.00

202.50

14

****公司

650.00

419.46

0.00

1,069.46

15

高****公司

张立先、窦超英

148.70

221.19

0.00

369.89

合计

18,160.46

9,297.49

42.36

27,500.31


第一户 **帅克****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帅克****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2,600.00万元,利息685.36万元,费用18.04万元,债权总额3,303.40 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华****公司、**凯达尔****公司、汤承龙保证担保,由华****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保证人、抵押物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帅克****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9日,注册地址为**市**区**路以东双羊街以南,****公司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9362,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汤承龙认缴出资4252.5万元,占比70.875%,****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525万元,8.75%,**伟创君融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480万元,占比8%,李劲松认缴出资270万元,占比4.5%、杨发举认缴出资236.25万元,占比3.9375%,汤善忠认缴出资236.25万元,占比3.9375%。该公司经营范围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等。

(二)保证人情况

1、华****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6日,法定代表人汤承龙,注册地址位于****开发区海惠路以东、新海大街以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92378T,注册资本15000万元,股东为**帅克****公司,认缴出资15000万元,占比100%,经营范围:机器人及配件、自动化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等。

2、**凯达尔****公司成立于2012-11-14,法定代表人汤承龙,注册地址位于**市**区**路以东双羊街以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15324T,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为**帅克****公司,**帅克****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比100%,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等

3、汤承龙,住**省**市**区。

(三)抵押情况

抵押物为华****公司名下位于****开发区渤海路以东、华****公司以北的土地(土地证号:潍国用(2014)第G071号,面积:50314㎡,约75.47亩)及房产(房产证号:潍房权证**字第****9373号),房产位于****开发区渤海路14866号,建成于2015年,建筑结构为钢结构,总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为31536.56㎡,实际用途为工业厂房。

三、诉讼情况

上述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银行遂将借款****法院,已取得胜诉生效判决并已申请强制执行,判决案号为(2021)鲁0791 民初830号,执行案号(2021)鲁0791执1813号。




第二户 华****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华****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1,999.90万元,利息567.75万元,费用15.03,债权总额2,582.68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帅克****公司、**凯达尔****公司、汤承龙提供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华****公司、**帅克****公司、**凯达尔****公司、汤承龙详见上文介绍。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银行将借款人及担保人诉至**省****开发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鲁0791 民初830号,并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21)鲁0791执1813号。

现华****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案号为(2025)鲁0792破4号。


第三户 ******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本金848.00万元,利息 499.56万元,费用0.00万元,债权总额1,347.56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由****公司、孙建伟、邱晓卫、王发友、邱晓燕、张海波、邱越群提供保证。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11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074210F,住所地位于潍**青年支路48号,法定代表人孙建伟,注册资本1058.万元,由孙建伟出资952.2万元、王发友出资105.8万元。经营范围为护栏、隔离栏、标志和标志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保证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86156M,****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张海波,注册地址位于**市**区**路4931号财富国际商务大厦2006号,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钢材、建材、管材、木材、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有色金属、润滑油、电子器材、家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消防器材、消防管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自然人保证人

孙建伟,住址**市**区。

邱晓卫,住址**市**区。

王发友,住址**市潍**。

邱晓燕,住址**市**区。

张海波,住址**市**县。

邱越群,住址**市**县。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因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我公司将借款人及担保人诉至山****人民法院,案号为(2022)鲁0705民初1023号,该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2022)0705民初1023号,现已终本。


第四户 ****公司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392.49万元,利息 305.80万元,费用0.00万元,债权总额698.29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张海波、邱越群、邱晓卫、孙建伟、郇桂彬、徐丽丽提供保证;由滕学鹏、范圆圆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公司情况详见上文第3户介绍。

(二)保证人情况

1.孙建伟、邱晓卫、张海波、邱越群详见上文第3户介绍。

2.郇桂彬、徐丽丽基本情况

郇桂彬,住址**市**区。

徐丽丽,住址**市**区。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滕学鹏、范****经济开发区**西街以南、创新路以西******广场2号商业楼407、409、411、413、415、417、503、505、507、509、511、513、515号,房产证号:潍房权证**经济字第****0274、****0275、****0276、****0314、****0315、****0277、****0316、****0278、****0279、****0280、****0281、****0317、****0318号,建成年代:2008年,房产证办理时间:2015年4月15日,房产建筑面4-5层的北向单间,房产建筑面积1039.84平方米。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未诉讼,诉讼时效连续。


第五户 ****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999.97万元,利息652.03万元,费用0.00万元,债权总额1,652.00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宏明****公司、潘文波、周翠萍提供保证。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03月12日,公司位于**市**区**路5528号1号楼502室,法定代表人为潘文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006560T。经营范围为销售: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管材、建筑材料、五金机电、电线电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保证人情况

**宏明****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58XP,****经济开发区,法人代表尹玉岭,主营业务:加工、销售数控设备及冷冲压件(以上经营范围不含电镀和铸造,不含特种设备);销售:工程机械配件、液压元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自然人保证人潘文波、周翠萍

潘文波,男,住**省**市潍**。

周翠萍,女,住**省**市潍**。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本债权于2022年1月14日在法院立案,案号为(2022)鲁0705民初489号,主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我公司提起强制执行程序,案号为(2023)鲁0705执3805号。


第六户 ****商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1,499.86万元,利息1,129.59万元,费用为0.00 万元,债权总额2,629.45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刘长伟提供保证;由****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9 日,公司位于**省**市**市皇华镇驻地,法人代表人为刘长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91199U。经营范围为销售:销售布匹、棉花、棉纱、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机电、钢材、家用电器;物流配送(不含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保证人情况

刘长伟,住址为****市。

(三)抵押情况

抵押物为****公司名下位于**市舜王街道解留一村的土地使用权,地证号为诸国用(2014)第03005号,面积12451平方米;抵押物为****公司名下位于**市舜王街道解留一村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诸国用(2014)第03006号,面积12192平方米。抵押******局办理抵押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编号为诸他项(2014)第****296、****807号。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本债权借款人未履行还款协议,****法院,案号为(2017)鲁0782民初4869号、(2017)鲁0782民初4864号,该2案件合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5)鲁0782执235号,目前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状态。


第七户 ******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2,397.39万元,利息1,509.28 万元,费用为0.00万元,债权总额3,906.67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公司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785F,****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郑兰英,住所地**省**市潍**青年路3699号2号楼108,登记机关******管理局。经营范围: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地养护;市政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销售、出租:花卉、苗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抵押情况

****公司名下位于潍**胜利西街136号四楼、七楼商业办公房地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房产证号:潍房权证市属字第046345号,该房地产共13层,总建筑面积为12937.84平方米,根据房权证房屋分户图,抵押对象四楼建筑面积为1384.37平方米,七楼建筑面积为867.15平方米,合计2251.52平方米,已在****建设局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潍房他证市属字第****8042号,工行开发支行为第一顺位抵押;所占土地使用权面积2384.99平方米,土地证号:潍国用(2010)第B91号。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因借款人未按期还款,****银行****法院,案号为(2019)鲁0791民初1141号,该案已立执行案件,案号为(2022)鲁0791执859号,目前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状态。


第八户 ****酒店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酒店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1,719.00万元,利息 157.22万元,费用9.29万元,债权总额1,885.51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朴红梅提供连带保证。由朴红梅名下抵押物提供抵押。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朴红梅,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600MA3BX36A08,企业地址位于山****开发区长江路18号,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住宿,餐饮服务,保健按摩,美容美甲美发,会议服务,机票代理,经济贸易信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服务(不含演出),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保证人情况

朴红梅,女,****开发区。

(三)抵押情况

抵押物一:抵押物为朴红梅名下****开发区长江路161****中心4号楼304号、306号、307号、308号、309号、319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开不动产权第****050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开不动产权第****985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开不动产权第****958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开不动产权第****988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开不动产权第****962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开不动产权第****976号],面积为63.49㎡、50.79㎡、50.79㎡、63.49㎡、82.66㎡、79.62㎡:建筑总面积为390.84㎡,房产用途为商业用房,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3层/3层、3层、3层、3层、3层、3层。在最高余额内586.26万元提供抵押,抵押时评估值为586.26万元。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鲁(2023)**市开不动产证明第DZ****401号。

抵押物二:朴红梅名下****开发区长江路161****中心4号楼301号、302号、303号、305号、320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开不动产权第****959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开不动产权第****911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开不动产权第****980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开不动产权第****971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开不动产权第****980号],面积为154.37㎡、88.11㎡、294.09㎡、139.68㎡、145.05㎡,建筑总面积为821.3㎡,房产用途为商业用房,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3层/3层、3层、3层、3层、3层。在最高余额内1231.97万元提供抵押,抵押时评估值为1231.97万元。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鲁(2023)**市开不动产证明第DZ****579号。

抵押物三:朴红梅名下位于**市**市三**之苑商业2号楼3层[不动产权证号:海房权证东村字第****00007号、海国用(2010)第1842号],建筑面积分别为991.56㎡、1008.11㎡、906.01㎡,房产总面积为2905.68㎡,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892.83㎡,规划用途为商业。在1133.22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鲁(2023)**市不动产证明第****608号。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因借款人违约,****法院,案号为(2025)鲁0691民初1394号、(2025)鲁0691民初1392号、(2025)鲁0691民初1395号。****法院申请执行,但均未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时效为2年,执行时效连续。


第九户 ******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990.00万元,利息68.14万元,费用0.00万元,债权总额1,058.14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浙商房****公司、宋秀国、张勤敏、陈华玲、杜建东提供连带保证。由**浙商房****公司名下抵押物提供抵押。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宋秀国,注册资本为159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9769141,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经济开发区武五路529号,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配电盘、柜、箱制造、销售;五金产品销售;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调试;普通机械设备、电力照明设备、灯具、空调安装、维修;室内装饰装修;电力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保证人情况

**浙商房****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勤敏,注册资本为197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995613G,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省**市**区**路559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自有资产投资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自然人保证人宋秀国、张勤敏、陈华玲、杜建东

张勤敏,男,住**省**市。

陈华玲,女,住**省**市。

宋秀国,女,住**市牟山区。

杜建东,男,住**市牟山区

(四)抵押情况

抵押物为**浙商房****公司名下位于**区**路565号20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号:【鲁(2018)**市不动产权第****831号】),向抵押权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余额为1918万元。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用地,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4层/1-4层,建筑面积为3335.8㎡,共有宗地面积为22712.18㎡(约34.07亩,系商业综合体的共有占地部分)。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鲁(2023)**市不动产证明第DZ****383号。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本借款展期后到期日,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2025年11月13日,****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尽职调查报告出具之日,该案件立案已审核通过。


第十户 **壹****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壹****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985.71万元,利息98.76 万元,费用0.00万元,债权总额1,084.47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浙商房****公司、王国献、张勤敏、王昶提供连带保证。由**浙商房****公司、**壹****公司名下抵押物提供抵押。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壹****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国献,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613MA3CDNRRX8,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省**市**区**路1号,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工程施工,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路灯照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保洁服务,家具设计、销售,五金、建材、装饰材料、厨房设备销售,钢结构安装,铝合**窗设计、制作、安装,普通机电设备销售与安装,水电、地暖安装,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保证人**浙商房****公司情况同上文。

(三)自然人保证王国献、张勤敏、王昶

王国献,男,住**省**市。

王昶,男,住**省**市。

张勤敏情况同上文。

(四)抵押情况

抵押物一:抵押物为**浙商房****公司名下位于**区**路565号20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号:【鲁(2018)**市不动产权第****831号】),向抵押权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余额为650万元。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用地,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4层/1-4层,建筑面积为3335.8㎡,共有宗地面积为22712.18㎡(约34.07亩)。抵押时评估值为2568.63万元。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鲁(2023)**市牟不动产证明第DZ****384号。系第九户******公司债权的二押。

抵押物二:**浙商房****公司所有的位于**区**路565号附17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牟不动产权第****884号】)、**区**路565号附18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牟不动产权第****881号】)、**区**路565号附14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牟不动产权第****886号】)、**区**路565号附19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牟不动产权第****882号】)不动产向抵押权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面积分别为130.38㎡、36.62㎡、68.55㎡、137.79㎡,合计373.34㎡,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4层/1层、1层、1层、1层,抵押时评估值为156.46万元、16.48万元、82.26万元、165.35万元,合计420.55万元,最高余额为420.55万元,房产用途为商业用房。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鲁(2022)**市牟不动产证明第DZ****248号。

抵押物三:**浙商房****公司作为抵押人与抵押****银行****公司**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的位于**区**路565号附24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牟不动产权第****876号】)、**区**路565号附20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牟不动产权第****877号】)、**区**路565号附21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市牟不动产权第****859号】)、**区**路565号附16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18)**市牟不动产权第****88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向抵押权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面积分别为32.13㎡、101.81㎡、101.81㎡、139.71㎡,合计375.46㎡,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4层/1层、1层、1层、1层,抵押时评估值为45.95万元、144.88万元、144.88万元、193.22万元,合计528.93万元,最高余额为528.93万元,房产用途为商业用房。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鲁(2021)**市牟不动产证明第DZ****617号。

抵押物四:抵押物为**壹****公司所有的位于**区东关路585号1号楼二单元1702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鲁(2022)**市牟不动产权第****578号】),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91万元,建筑面积为125.39㎡,用途为商业服务,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19层/17层,抵押时评估值为91万元。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鲁(2022)**市牟不动产证明第DZ****230号。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本借款展期后到期日,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2025年12月31日,****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尽职调查报告出具之日,该案件立案已审核通过。


第十一户 ****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1,493.63万元,利息1,276.85万元,费用0.00万元,债权总额2,770.48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泛****公司、**泛****公司****公司、******公司、丛丽丽、王玉琳提供保证;由丛丽丽、王玉琳名下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7日,注册地址为**省******办事处****居委**40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50993B,法定代表人丛丽丽,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汽车展示,二手车经销,工程专用作业车、汽车配件、汽车装潢用品、机电设备(不含品牌汽车)、建材、钢材、普通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普通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保证人情况

**泛****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4****公司,注册资本10050万元,法定****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鲁0102执1910号涤除),位于**市**区经十路15982号海兰德大厦12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859793,经营范围为:(一)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二)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三)按照监管规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泛****公司****公司

**泛****公司****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88220F,注册地址为**区南大街九号金都大厦10楼06号房间,负责人:刘国兰,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承揽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保证人******公司

******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9125929,注册地址为**省******办事处****居委**,法定代表人丛丽丽,注册资金1100万元,公****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二手汽车销售,工程咨询,招投标代理,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自然人保证人丛丽丽、王玉琳

丛丽丽,女,****开发区。

王玉琳,男,住**市**区。

(六)抵押情况

抵押人王玉琳以位于**省**市**市**街1-1号的房产为借款提供抵押,产权证号为海房权证方圆字第****01287号、海房权证方圆字第****01288号、海房权证方圆字第****01289号、海房权证方圆字第****01290号、海房权证方圆字第****01291号,建筑面积3535.08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海国用(2012)第794号、海国用(2012)第794号、海国用(2012)第794号、海国用(2012)第794号、海国用(2012)第794号,土地面积1891.23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海房他证方圆字第****02007号、海他项(2013)第531号、海他项(2013)第532号、海他项(2013)第533号、海他项(2013)第534号、海他项(2013)第535号。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公司未能按时归还到期借款,****银行****分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6月2日,****法院作出(2015)芝商初字第684号,

上述判决生效后因上述被告未履行判决书,****银行****人民法院申请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2022)鲁0602执恢120号。


第十二户 ******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为1350.00万元,利息为1,589.80万元,费用为0万元,债权总额2,939.80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赵秀苗、李东昇、**普罗****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赵忠坤、陈明彦名下财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4-05-12,注册地址为**胶南市**东路288号1栋2单元2401,法定代表人赵秀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86558H,公司主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电脑维修;销售:纺织机械、纺织配件、汽车(不含小轿车)、船舶配件、电梯及配件、木材、钢材、建筑装饰材料、日用百货、纺织品、水暖管件、电气设备、家用电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二)保证人**普罗****公司情况

**普罗****公司成立于2008-05-13,法定代表人赵忠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51529U,注册地址**胶南市**东路288号1栋2单元2405,经营范围:家用电器销售、安装;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设计、施工;装饰装潢材料、建筑材料、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木制品、机械配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自然人保证人赵秀苗、李东昇

赵秀苗,登记住址为**市**区**路5号11户。

李东昇,身登记住址同前。

(四)抵押情况

抵押物为赵忠坤、陈明彦名下位于原胶南市铁**路5号(石桥大厦)1栋1单元1701、1702、1703、1705、1706、1707、1708、1709、1803、1805、1806、1807、1808、1809户等14套的办公房产。《房地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合计1523.92平方米。土地共有面积8994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业。他项权证号:南房地权市他字第****94256号。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金额1500万元。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因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银行将借款人及担保****人民法院,案号为(2014)青金商初字第746号。该判决作出后本案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2016)鲁02执241号,****公司为申请执行人。


第十三户 ****制剂厂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制剂厂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85.81万元,利息116.69万元,费用0.00万元,债权总额202.50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赵建浩提供保证担保;****制剂厂名下财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制剂厂成立于2007年12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46619X,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位于**市**镇**街,法定代表人赵建浩,注册资本77.9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酶制剂(食品添加剂:糖化酶制剂、a-淀粉酶制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保证人赵建浩情况

赵建浩,男,住****市。

(三)抵押情况

抵押物为企业机械设备,该****银行处置,不在本次拟转让范围内,该债权目前为保证类债权。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本债****人民法院审理,案号为(2014)安商初字第690号,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案号为(2014)安执字第2034号,现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十四户 ****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650.00万元,利息419.46万元,费用0.00 万元,债权总额为 1,069.46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银行介绍,该债权由张洪宝名下土地使用权、牟成刚、张洪宝、王薪薪名下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物,抵押物已灭失,抵押物已无受偿可能。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30日,****公司,注册地址**省**市**市**街道泰**街北首,法定代表人张法德,注册资本935万元(于晓欣认缴出资690元、张法德认缴出资24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446122。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维修:内燃机及配件、发电机组及配件、农业机械及配件(以上经营范围不含电镀和铸造,不含特种设备);出口本企业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该债权****银行介绍,该债权由张洪宝名下土地使用权、牟成刚、张洪宝、王薪薪名下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物,抵押物已灭失,抵押物已无受偿可能。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本案债权尚未诉讼,****银行未能提供任何诉讼催收材料,本案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


第十五户 高****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高****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148.70万元,利息221.19万元,费用0.00万元,债权总额369.89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由张立先、窦超英提供保证担保,高****公司名下的房屋与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高****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9日,法定代表人张**,经营地址位于****社区驻地,公司主要经营常温冷藏批发销售蔬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保证人情况

张立先,住**市。

窦超英,住**市。

(三)抵押情况

抵押物包括高****公司名下的房屋与土地使用权。房屋为高****公司名下位于****社区高东路(西)51号的房屋,房屋编号为122661、122662。房权证号为鲁潍房权证**市字第****369号,总层数均为2层,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分别为519.20㎡、831.62㎡。他项权证号为鲁潍房他证**市字第****485号,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金额113.5万元。

土地使用权为高****公司名下位于****油厂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高国用(2003)字第573号,地号5-40-87,用途为仓储,土地等级Ⅳ,使用权面积为2478.50㎡。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金额38.5万元。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公司未按约履行以上借款合同等,****商行已于2014****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作出(2015)高法商初字第94民事判决书。因被告未能按照判决还款,银行申请执行,案号为2016鲁0785执2448号,目前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以公开竞价、拍卖、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可以单户处置、组包处置或与其他债权组包等任意方式处置。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与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含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债务人及担保人委托的主体等;

(四)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五)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六)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29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 系 人:陈经理、孙经理

联系电话:0531-****9757

联系地址:**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9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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