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影像****公司1.2422%股份(666,667股)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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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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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批准时间:2026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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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策情况 |
2025年12月29日,**高新枫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开转让所持****影像****公司1.2422%股份(666,667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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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1月29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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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高新枫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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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影像****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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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类型 |
****公司(非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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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号码 |
****0505MA1N9Q2B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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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5,366.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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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宋拥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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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 |
**高新区天目山路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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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研发、生产、销售:影像机械设备、医疗器械及相关影像设备与胶片打印设备、印刷与图文打印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相关耗材、影像软件及电脑网络设备(以上生产不含塑料、橡胶、危化品),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疗软件开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医用胶片、医疗相关耗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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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人数 |
18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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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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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7年0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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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12月30日: 粒原投资****公司持股41.9255% **粒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4.4720% **粒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3168% **粒迅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6584% **力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584% **聚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267% **高新枫桥****公司1.2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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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58,06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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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万元) |
28,03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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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万元) |
30,03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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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3,26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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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万元) |
5,21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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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万元) |
4,55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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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5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58,70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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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万元) |
33,70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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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万元) |
24,99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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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0,54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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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万元) |
13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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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万元) |
3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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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5年8月 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60,49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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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万元) |
30,0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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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万元) |
30,48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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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4,64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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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万元) |
15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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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万元) |
29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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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天地恒安房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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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天地恒安[2025]资评字第30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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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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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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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59,348.43 |
净资产:38,735.75(资产基础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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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81.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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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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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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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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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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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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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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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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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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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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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参考价格 |
13,637,072.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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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纳保证金人民币409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以确定参与本次受让,在成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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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
1、****影像****公司营业执照 2、****影像****公司章程 3、****影像****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4、**高新枫桥****公司营业执照 5、**高新枫桥****公司章程 6、**高新枫桥****公司董事会决议 7、**高新枫桥****公司股东会决议 8、关于**高新枫桥****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影像1.2422%股份的请示(苏高新枫桥[2025]1号) 9、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影像****公司1.2422%股份的批复(苏高新投管[2026]2号) 10、关于**高新枫桥****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影像1.2422%股份的请示(苏高新投管[2025]8号) 1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影像****公司1.2422%股份的批复(**高新字[2026]2号) 12、****影像****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天地恒安[2025]资评字第3038号) 13、****影像****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948号) 14、****影像****公司专项审计报告(恒安专审[2025]8066号) 15、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 16、**影像近期财务报表 17、****影像****公司股份转让的方案 18、法律意见书 19、产权交易合同模版 20、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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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中心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份转****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 3、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股份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中心有限公司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协议的。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章程(或合伙协议)、同意受让股份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前述材料应在本次挂牌公告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市高新区邓尉路105****科技馆6楼)。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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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转让方:朱先生; 交易中心:耿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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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转让方:156****9527; 交易中心:0512-****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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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地址 |
**市高新区邓尉路105****科技馆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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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 |
400-****-9082、400-****-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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