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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我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在阳光●城首府项目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阳光●城首府北区(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与会单位代表一致同意通过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及承诺书进行公示。
附件:
2、阳光●城首府北区(二期)承诺书
建设单位:**** 地址:**县祥城镇
联系人:朱志安 联系电话:137****8422
监测单位:**** 地址:**县祥城镇
联系人:朱志安 联系电话:137****8422
当地水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水务局 监督电话:0872-****326
****
2025年12月22日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