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2月11日受理并拟对南充市仪陇县复兴河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示

审批
四川-南充-仪陇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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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环境局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5-12-11
发布日期
2025-12-11
文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5年12月11日受理并拟对**市仪****河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示

时间:2025-12-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1日我局受理并审查了**市仪****河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对该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853

地址:**市仪**新政镇仁德街 ****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01

**市仪****河水生态修复项目

仪****镇

****服务中心

**恒瑞****公司

项目位于**市仪****镇,涉及河段包含**河干流段(起点坐标:106°26′33.064″,31°21′8.217″,终点坐标:106°27′34.683″,31°19′38.858″)、**河支流大河堰河段(起点坐标:106°27′46.401″,31°20′38.028″,终点坐标:106°27′34.737″,31°20′28.613″)、**河内河段(起点坐标:106°27′45.589″,31°19′53.241″,终点坐标:106°27′52.233″,31°19′50.97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活污水截控与治理、河道整治、生态修复、河道景观与社会功能等)、公用工程、临时工程、环保工程、征地和移民安置等。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工程尽量减少对河道、河床、植被的破坏,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施工,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对水生生境的扰动。合理设置临时堆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表土堆场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基坑排水采用明沟排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的上清液水经管道引至施工各用水点回用,不排入地表水体;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和降尘,不外排;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环卫设施进行收集处理;对有渗漏隐患的区域及设施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施工场地、物料堆场、物料运输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土石方开挖填筑应避免大风天气,物料运输和临时堆存应采用封闭、遮盖或设置围挡等方式,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抑尘,防治施工扬尘污染,使用密闭运输车辆运输淤泥,合理安排淤泥运输时间,通过脱水、喷洒植物除臭液等方式减轻恶臭排放。

(四)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厂界设置3m**闭围挡,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高噪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合理安排物料运输及施工时间,施工期间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防止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五)严格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规范处置工程弃方及淤泥,施工弃土应按要求运至指定弃土场,建筑垃圾可视情况回收利用或运至指定堆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的沉淀物、清淤底泥经脱水干化后按要求回填,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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