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药特殊加工能力,我院拟采购中药粉碎机、高效制丸机、数显电热鼓风干燥箱,采购方式为分散采购,组织形式为询价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符合我院需求、质量达标、性能可靠的设备,携手保障中医药服务有序开展,相关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础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地区设立有服务机构,有独立办公场地;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中选人对本项目分包和转包。
三1、付款时间及方式:中选方完**装调试后,经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我院将在六十日内支付设备款,付款方式为转账支付。
2、签订合同时间要求:中标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并在合同签定后五日内送到我院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及地点: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货到****。
4、接受询价文件时间:2026年1月30日 14:30-15:00
5、评审时间:2026年1月30日 15:00-15:30
四(一)资质文件(一份),密封独立包装。采用A4纸大小,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为有效,无单位鲜章者视为无效证件。
1.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 报价书 附件1
(三) 诚信声明 附件2
七(一)如参与人对询价内容有疑问,请于2026年1月30日上午10:00前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认同本单位邀请函的具体要求。
(二)参与人须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参与询价,所响应的设备与询价文件的要求必须一致,否则不予验收标书代写
(三)我院将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定,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服务质****小组确定中选单位。若报价超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四)业主单位不向未成交方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报价资料。
(五)本次采购邀请函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高新区****。
(六)联系人:蒲老师 023-****7316。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