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喷漆房配套废气设施

审批
江苏-镇江-丹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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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29

项目名称 **喷漆房配套废气设施
建设地点 江****开发区开发大道2号 营业面积
(平方米)
12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孙**
联系人 孙** 联系电话 137****2920
项目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8-1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及维修,营业面积约1200平方米,公司设有一个喷漆房 购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及15米高排气筒1套,作为喷漆房废气净化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喷漆房废气采取过滤棉和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净化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0.5t/a,废过滤棉 (HW12 900-252-12)0.3t/a均妥善贮存在危废仓库,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承诺:**** 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孙**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