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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81MACMUTKY7U | 建设单位法人:陈文良 |
| 陈文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箬横镇东浦苑居 168 号东浦泵与机电智造产业项目5幢 |
| ****年产50万套摩托车配件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2-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52-C3752-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箬横镇东浦苑居 168 号东浦泵与机电智造产业项目5幢 |
| 经度:121.4893 纬度: 28.3462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8-04 |
| 台环建(温)〔2025〕9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81MACMUTKY7U001Z |
| 2025-08-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60 |
| 18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81MACMUTKY7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779441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779441C | 竣工时间:2025-10-30 |
| 2025-1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29 |
| 2025-12-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asp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0万套摩托车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万套摩托车配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车削、钻攻、冲压、拉削、滚齿、抛丸、防锈浸油、装配等 | 实际建设情况:车削、钻攻、冲压、拉削、滚齿、抛丸、防锈浸油、装配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抛丸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装置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油品挥发废气产生量较小,部分油品挥发废气经设备自带收集装置收集后循环利用,少量未被收集的部分车间无组织排放。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位置,高噪声设备布置尽量远离敏感点;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生产期间关闭门窗。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发生量,减少环境负担。企业需按照环评要 求做好地面硬化和分区防渗、固废收集处置,并定期巡查防止事故发生。废钢丸、金属集尘灰、废布袋和一般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矿物油桶和危险物质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①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②油类物质储存设置专门的原料仓库,危废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并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防止泄漏事故发生;加强管理并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泄漏事故并进行处理。③生产过程中密切注意事故易发部位,必须要做好运行监督检查与维修保养,配备消防设施及报警装置,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④在台风、洪水来临之前做好防台、防洪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后外排。抛丸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装置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油品挥发废气产生量较小,部分油品挥发废气经设备自带收集装置收集后循环利用,少量未被收集的部分车间无组织排放。企业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底部设置橡胶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企业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专人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对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危废仓库等已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等措施。一般工业固废,贮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废贮存于危废堆场,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企业对员工进行各项培训,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的管理,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企业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关应急措施,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认真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环保设施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确保环保设施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应纳入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的,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已认真认真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已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企业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和工程主体已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53 | 0.0383 | 0 | 0 | 0.035 | 0.035 | |
| 0 | 0.011 | 0.013 | 0 | 0 | 0.011 | 0.011 | |
| 0 | 0.0005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586 | 0 | 0 | 0 | 586 | 58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91 | 0.027 | 0 | 0 | 0.019 | 0.01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 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两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石油类的平均排放浓度和pH值均符****处理厂进水标准,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 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限值。 |
| 1 | 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项目的二级标准 | 抛丸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的收集装置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监测期间,项目DA001抛丸粉尘(自带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的平均排放浓度和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项目的二级标准。 | |
| 2 | 部分油品挥发废气经设备自带收集装置 | 油品挥发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油品挥发废气产生量较小,部分油品挥发废气经设备自带收集装置收集后循环利用,少量未被收集的部分车间无组织排放。 | 在该项目厂界上风向设置1个无组织废气排放参照点,下风向设置3个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控点。从两天的监测结果看,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标准限值。 |
| 1 | 实体厂房、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企业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底部设置橡胶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 |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测点两天昼间噪声测得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 1 | 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发生量,减少环境负担。企业需按照环评要 求做好地面硬化和分区防渗、固废收集处置,并定期巡查防止事故发生。 | 企业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专人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对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危废仓库等已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等措施。 |
| 1 | 废钢丸、金属集尘灰、废布袋和一般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矿物油桶和危险物质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废贮存于危废堆场,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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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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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环评建议按照项目实施后的厂区污染物外排放量作为本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值,即CODCr0.013t/a、氨氮0.001t/a、烟(粉)尘0.027t/a。 烟(粉)尘为备案指标,不进行区域削减替代。 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故本项目新增的 COD、氨氮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环评建议按照项目实施后的厂区污染物外排放量作为本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值,即CODCr0.013t/a、氨氮0.001t/a、烟(粉)尘0.027t/a。 烟(粉)尘为备案指标,不进行区域削减替代。 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故本项目新增的 COD、氨氮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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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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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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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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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