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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12日-2017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 1 | PX105蜡调和成型项目 | 高环审【2017】66号 | 2017.5.12 | PX105蜡调和成型项目 | **** | **市高****工园区(大张路以西,刘杨路以北) |
| 2 | 年加工4000万只玻璃杯轻工制品项目 | 高环审【2017】67号 | 2017.5.12 | 年加工4000万只玻璃杯轻工制品项目 | ******公司 | 花沟镇花一村99号 |
| 3 | 年产230万件日用陶瓷杯项目 | 高环审【2017】76号 | 2017.5.12 | 年产230万件日用陶瓷杯项目 | ******公司 | ******办事处后巩村 |
三、****政府网站链接;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33-****191
联系人:****保护局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