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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建的舟**区美丽乡村渔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马岙街道三江村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符合《**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舟人社发〔2022〕45号)第十条关于“在签订施工合同前3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之情形,经该单位提出申请,由****初审,拟同意该项目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 2026年1月29日— 2026年2月6日
(公示期满后,该项目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反映。
联系单位:****劳动监察科
联系地址:**市**区人民南路126号
联系电话:05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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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