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塔斯村
地州/市:伊犁州
县/市:**县
乡/镇:洪纳海镇
村:阿克塔斯村
一、流转地块情况
标段一:1000亩河坝边草场。
四至:北至:草场,西至:草场,**:草场,南至:草场。
流转年限:1年。
流转底价:17元/亩。
标段二:阿克塔斯村集体未承包到户土地河坝边17亩耕地。
四至:北至:村委会北面,西至:沙子场,**:公路,南至:沙子场。
流转年限:1年。
流转底价:550元/亩
标段三:50只羊群(铁畜)。
流转年限:1年。
标段四:牧民定居点6个棚圈包括146亩草场。
流转年限:1年。
流转底价:40000元/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报名保证金:5000元(伍仟元整)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5日,上午11:30时前报名。
报名地点:前往**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中心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
赛比哈孜 156****0776 阿依很 181****7747
实地勘察土地联系人:
竞价地点:洪纳****委员会大会议室
备注说明:
一、土地流转注意事项
1、承包人(单位)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2、土地流转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砂石路建设等等),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3、为保护土地**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在国家法律法规**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4、滴灌配套设施承包人自行保障设备运行及维修,配备管护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自行承担。
5、种植农作物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承包人(单位)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6、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
7、承包人(单位)自负种植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8、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9、种植农作物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古墓、农田道路、水渠等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10、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为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流转期限届满后,受让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流转原承包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11、意向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12、 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发布的各类农村产权权属清晰,无争议。
二、50只羊(铁畜)经营权流转注意事项。
三、牧民定居点6个棚圈包括146亩草场。
1、承包人(单位)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村集体资产使用性质及用途。
2、为保护**合理利用,所流转的集体资产在国家法律法规**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3、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
4、村集体资产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5、承包人(单位)自负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6、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村集体资产,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村集体资产用途、不得给村集体资产造成永久性损害。
7、承包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8、竞价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见《土地公开交易承诺书》
9、承包人(单位) 需自行承担不限于水、电、暖气费(若需集中供暖,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天然气费、光缆电视收视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
10、承包方在承包期间,由于自身使用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1、发包方允许承包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增设他物,但不得影响和破坏租赁房屋的整体结构。
(1)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不动产由承包方在不破坏建筑结构的情况下自行处理,不动产及附和物归发包方所有。
(2)承包方自愿同意以该租赁物的现状、该租赁物的手续现状承租租赁物,相关消防、卫生、安监、工商、电梯、特许等其他手续由承包方负责跑办,发包方予以必要协助。
(3) 设备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更改、加装、改装设备。****村委会申请,不得暴力拆除移动设备。
(4)承包方负责管理好所有设备。如发生安全事故,消防事故、偷盗隐患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损失。
12、承包期间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由承包人 (单位) 负责修复至正常使用,承包人(单位) ******社缴纳集体资产所有设备损坏保证金。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需提前缴纳项目交易保证金5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
(缴纳方法:****中心APP→找到需要参加的竞价土地信息→点击需要报名的土地信息报名→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银行人工窗口、ATM转账、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上传缴纳凭证完成报名)。
注: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报名者需要足额缴纳填写的保证金金额,不允许少缴多缴或代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时间:有意参与者于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5日11:30之前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报名方法:****农业农村局****服务中心或者在伊犁州****服务中心报名软件(e聚农宝)上均可报名
引导报名,咨询联系人:赛比哈孜156****0776阿依很:181****7747
(请参与竞价的****交易中心APP“e聚农宝”参与报名和竞价,******搜索“e聚农宝”即可下载安装)
5、实地勘察土地联系人
党支部书记:布仁 158****5307。四、竞价须知
1、参与人提前下****交易中心APP进行报名。参与人为个人的须按规定携带个人身份证入场,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书参加,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代表**社、农业经营单位参加的需携带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非本村村民流转土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后报名。
2、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继续参与或退出交易。
3、竞价时间:2026年2月5日,**时间12:00时,参与人员须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4、竞价地点:洪纳****委员会大会议室。
五、参与竞价相关要求
1、参与对象:
凡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
2、成交公告公示:
在伊犁州****服务中心网站、e聚农宝APP进行成交公示。
3、合同签订:
****经济**社签订自治区农村集体未承包到户耕地(纳入机动地管理范围土地**)发包网签合同,须在7日内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承包费用。
4、合同备案:
受让方在伊犁州****服务中心备案合同,完成土地经营权登记。
六、竞价规则
1、参与人数少于2人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参与竞价人员最多只可带2名**伙伴到场。
2、本次发包耕地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并当场签发成交通知书。
3、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
4、公开交易结束后,未成交方在交易过程中无违规行为,所缴纳的交易风险保障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若存在违规行为,将交易风险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予以补偿出发包方第三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