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市**县东罗镇群众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及配套污水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已收悉,经委托咨询单位组织专家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工作部署,为完善我县乡镇文化体育基础设施,满足居民健身锻炼需求,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及乡镇整体风貌形象。结合我县实际,拟同意实施****市**县东罗镇群众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及配套污水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广场工程。场地土方平整10735.11平方米,建设灯光球场1597.81平方米,其中篮球场1个、羽毛球场2个、乒乓球场1个、观众席112.8米、高杆灯10盏、太阳能景观灯25盏、太阳能路灯15盏、体育健身器材14套、儿童娱乐设施4套及其他附属设施。
(二)健身步道工程。围绕广播山**健身步道2520.20平方米,场地铺装1425.99平方米、路缘石2236.45米,安装成品车挡76个、坐凳一28米、坐凳二10个、运动展示镂空墙4个、宣传栏2个、台阶47.77平方米,拆除混凝土路面522.09平方米。
(三)配套污水设施工程。**1栋建筑面积43.5平方米公共厕所及排水沟165米。
五、原则上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1.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94万元,预备费25.1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七、关于招投标范围:****市**县东罗镇群众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及配套污水设施建设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无需开展招标相关组织工作。
八、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节能: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原则上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工程节能措施,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我局对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市**县东罗镇群众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及配套污水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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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