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法局:
报来《**市******执法局关于申请审批******处理站及环卫车辆设备设施更新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我局于2025年10月13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号:永发改审〔2025〕79号;项目代码:****。你单位委托****编制设计文本、细化项目概算;我局委托有关专家审查,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编完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处理站及环卫车辆设备设施更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区**街道永杭路116号。****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备一套,****填埋场****设备处理能力100吨/天;更新8年以上的环卫作业车辆,采购密闭无滴漏的新能源垃圾转运车、吸污车等专用设备车辆共76辆。
三、主要设计标准:
《****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标准》(CJJ/T 150-202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2018);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2-2021);
国家其他相关规范、标准及政策性意见。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4828.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50.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7.06万元、预备费140.62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自筹解决。
五、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增减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严格按批准的概算对下阶段的设计进行限额控制,不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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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