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8日我局拟对**京杭多式联运物流项目**港**港区寿张集作业区12#~18#泊位及配套设施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9日-2026年2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820
通讯地址:****中心3楼B313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72100
| 项目名称 | **京杭多式联运物流**港**港区寿张集作业区12#~18#泊位及配套设施工程 |
| 建设地点 | **县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内容包括建设7个2000吨级泊位(泊位编号****),配套建设系统岸线及环保设施等。本次工程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12#-15#泊位及其后方陆域散杂货功能区、青年路以北集装箱功能区、1#****处理站,依托现****处理站(待二期建好后利用航道规划的公共锚地及二****处理站);二期工程建设16#-18#泊位、其对应后方陆域的集装箱堆场和辅建区,辅建区包括综合楼、宿舍楼、****处理站、2#****处理站等。本工程设计年吞吐量730万吨(一期270万吨、二期460万吨),其中,散杂货180万吨(一期150万吨、二期30万吨)、集装箱40万TEU(一期10万TEU、二期30万TEU)。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强化各类废气治理措施。 (二)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三)优化港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 (五)持续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