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公告
(二次)招标
项目背景与必要性:****大学****医院现有核心及汇聚层网络交换机已连续运行超过 8 年,存在设备老化、故障风险增高、设备配件停产等问题。当前网络承载着 HIS、LIS、PACS、EMR 等所有关键业务,日均数据流量巨大,****医院建设的推进,对网络的稳定性、带宽和延迟提出了更**求。本次更换是为了保障采购单位医疗业务连续性、支撑未来信息化发展的必要且紧急的基础设施投资。对采购单位现有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进行替换。
中标结果
品牌:锐捷
规格型号:RG-N18010-E、RG-S6250-48XS8CQ、RG-S6150-48VS8CQ-X、RG-S5750C-28GT4XS-H、RG-UNC-AS
数量:1
单价(元):706000.0000
投标处理结果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大学****医院交换机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被投诉人 1:****大学****医院
被投诉人 2:**中智****公司
四、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8 日,****大学****医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中智****公司****政府****大学****医院交换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下称“本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中智****公司****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
2025 年 12 月 10 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 1 提出质疑。
2025 年 12 月 15 日,被投诉人 1 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
2025 年 12 月 15 日,****机关提起投诉。
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
2025 年 12 月 17 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 1、被投诉人 2 以及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
2025 年 12 月 24 日,被投诉人 1、被投诉人 2 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但未就投诉事项具体内容进行答复。
2025 年 12 月 26 日,****机关提交投诉答复。
2026 年 1 月 16 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 3 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谈判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
投诉事项:1 - 7 技术参数具有倾向性。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 1、投诉事项 2、投诉事项 3、投诉事项 4、投诉事项 7 不成立,投诉事项 5、投诉事项 6 成立。
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成交****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1.驳回投诉事项 1、投诉事项 2、投诉事项 3、投诉事项 4、投诉事项 7;
2.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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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