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8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受****的委托,****承担了 ****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开展该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后评价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评价时段:2023年至2025年。
评价内容:****厂区正常运行的项目,可正常运行项目的主体工程、相关的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工程等。
二、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M5PnFLfEN_RZj-L6uxpsWgpwd=79xy 提取码:79xy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人:甘工
联系电话:150****7397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影响区内的单位、个人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人员,具体公众范围为项目周边。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blog/article/6257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县新材料产业园志存路001号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183****1008
六、承担后评价工作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通讯地址:****高新区(**区)**南路28号百信钻石苑F栋15层23室
联系人:甘工
联系电话:150****7397
电子邮箱:****@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 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次后评价工作的 有关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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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