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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6MA5U6LBB3A | 建设单位法人:杨家隆 |
| 杨晋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几江街道**路西段33****供电局生产调度楼 |
| ****电厂220千伏送出工程(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经度:106.43989,106.41901 纬度: 29.25116,29.298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12 |
| 渝(辐)环准〔2024〕7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195.83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6MA5U6LBB3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200406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7MA5U75EM43 | 竣工时间:2025-05-2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cq.****.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220kV燃长线,总路径长约6.415km,其中架空段长约6.27km(单回双分裂架设段长约1.32km,与220kV燃敖线(一期)同塔双回双分裂架设段长约4.95km),电缆敷设段长约0.145km。 (二)**220kV燃敖线(一期),总路径长约6.146km,其中单回双分裂架空架设段长约1.196km,和220kV燃长线同塔双回双分裂架空架设段长约4.95km。 ****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 | 实际建设情况:(一)**220kV临长线(环评名称为燃长线,调度名称为临长线),总路径长约6.32km,其中架空段长约6.176km(单回双分裂架设段长约1.286km,与220kV临孔线同塔双回双分裂架设段长约4.890km),电缆敷设段长约0.144km。 (二)**220kV临孔线**段线路(环评名称为燃敖线(一期),调度名称为临孔线),总路径长约6.009km,其中单回双分裂架空架设段长约1.119km,和220kV临长线同塔双回双分裂架空架设段长约4.890km。 ****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 |
| 由于220kV燃敖线(二期)投产时间晚于燃敖线(一期)线路,原环评报告提出项目建成后暂不对220kV燃敖线(一期)进行验收,待二期线路建成后一同验收。为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对原220kV燃敖线(一期)进行了变更,在线路终点处开断了220kV长孔****电站并网,****发电厂(****电厂****电站的线路,此线路调度命名为“临孔线”,目前临孔线已运行,因此本次将临孔线**段线路纳入验收。 220kV临孔线**段线路直接搭接入220kV长孔东线线上,不涉及拆除原220kV长孔东线导线或者调整弧垂。因此,220kV临孔线**段线路验****发电厂升压站至长孔东线的搭接点,不包括原220kV长孔东线路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厂****中心向消费电能地区输送大量电能的主要渠道或不同电力网之间互送大量电力的联网渠道,是电力系统组成网络的必要部分。 | 实际建设情况:****电厂****中心向消费电能地区输送大量电能的主要渠道或不同电力网之间互送大量电力的联网渠道,是电力系统组成网络的必要部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报告表要求: (1)一般区域 ①场地规划与范围限制:合理规划施工场地,限制施工范围。间隔扩建、塔基建设提前划定施工区域,临时占地尽量选在平坦或缓坡、交通便利的空地,避开林地等。牵张场尽量选在地势平缓处,施工时采取防护措施,完工后整治土地。材料堆放和运输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与空地,新修施工道路,尽可能避开茂密林,新开辟人抬道路尽量利用原有小道,控制施工通行范围。 ②工序安排与场地清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开暴雨时段开挖土方,对临时堆土和裸露面覆盖防护,设置排水系统,及时夯实回填方,完工后清理现场并恢复植被或复耕。 ③施工技术选用:采用先进组塔和架线工艺,如内拉线悬浮抱杆分解组塔、张力架线、无人机展放初级牵引绳,减少对林区的影响。 ④动植物保护:施工中保护受保护植物,避让保护植物。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监督,禁止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减少施工噪声干扰,妥善安置施工中遇到的野生动物及其卵、巢等。 ⑤水土流失控制:复测塔基断面,防止乱挖乱弃,分开存放表层土和基坑土,合理设计塔基排水和接地系统,减少水土流失。 ⑥施工区恢复:施工结束后,拆除地表建筑物和硬化地面,清理塔基及施工场地,根据原有土地性质植草、复耕,选用本地草木修复生态。 (2)**区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保护措施 ①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塔基选在植被稀疏、便于施工处;跨越林区用高跨方案,靠近敏感区的杆塔采用长短腿配高低基础,减少占地与土石方量。施工中防止油料污染,运输车辆封闭或加盖篷布,施工物料运输路段清扫洒水,物料堆放覆盖,不在红线内取料,施工避开雨季,塔基混凝土养护避免养护水漫流。 ②生物群落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法治教育,禁止砍伐森林、破坏植被,管理施工人员远离野生动物栖息地,减少施工对野生动物栖息活动的干扰。 ③种群/物种保护措施: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不攀折植物、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动物巢穴、不捕杀野生动物,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 ④临时施工场地保护措施:生态保护红线内不设牵张场、施工车行便道等临时工程,材料运至附近公路后,通过人背马驮沿已有道路运至塔基拟建处。 环评批复要求: 施工期应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尽量避开林地,充分利用地形地貌,避免大规模开挖,防止生态破坏。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环评报告表环保措施要求: (1)大气 ①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料堆和渣土堆放管控,定期进行洒水除尘,防止扬尘污染。 ②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③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线路采用掏挖式基础、人工挖孔桩基础方式等挖填、作业面小的基础,仅开挖杆塔基础区域,减少开挖面和开挖量。 ④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⑤对运输车辆按照规范要求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 ⑥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 (2)废水 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围现有设施处理。施工中钻孔产生的废水、混凝土养护产生的废水用于降尘。 ②跨越地表水体段,线路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和施工临时堆土点尽量远离水体,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不在跨越河流岸边区内设置牵张场、施工场地,施工期间禁止向安家溪河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严禁在河流清洗施工设备。 ③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带油的机械器具的检修和维护,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 ④施工单位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土建施工尽量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对临时堆土进行拦挡、对施工区域做好临时排水措施。 (3)噪声 ①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现象发生。 ②合理布置高噪声施工机械,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必要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④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 (4)固废 ①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②塔基开挖土石方在塔基施工结束后回填在塔基周围或就近低洼处夯实。塔基施工产生的钻渣及干化后的钻浆回填至塔基区,就地平整。变电站间隔扩建挖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电缆隧道挖方回填及在施工场地内压实,少量的弃方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剥离的表土暂存于塔基、电缆隧道旁的临时占地处,全部回覆项目区表层用于植被恢复或复耕。 ③限制施工范围,不在施工范围外乱倒乱压植被。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④施工结束后全面清理可能残留的钢筋、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以及临时堆土,并做好建筑垃圾清运、场地清理和迹地恢复。 环评批复环保措施要求: 施工期应防止噪声扰民和废水、固体废物对土壤造成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环评报告表要求已落实: (1)一般区域 ①施工范围与场地管理:塔基施工前设置警示带限制范围,临时占地尽量选在地势平缓处,避开茂密和经济林地,间隔扩****电站用地范围内。项目共设置5处牵张场,占地类型为耕地,牵张场使用后进行了清理整治及复耕。材料运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对部分较窄的原进山道路进行了适当扩宽,在不满足运输要求处才**施工便道,结合塔基位置及周围用地类型尽量避开茂密林地,减少植被破坏,人抬道路也尽量沿用原有小道,以此尽量减少施工道路新增占地,减少环境影响,同时施工期间加强教育管理,施工通行严格控制在施工便道、人抬道路的占地范围内。塔基施工尽量采取了人工、小型机械开挖基坑,减少了生态破坏。 ②施工工序安排:合理安排工序,未在暴雨时挖土石方,对临时堆土和裸露面采用土工布进行覆盖防护,部分工区设排水沟和挡墙,及时夯实回填方,完工后塔基占地恢复了植被,牵张场、临时道路等临时占地清理了现场,并依据原有用地性质进行了复耕或者恢复植被。 ③施工技术应用:林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区采用了内拉线悬浮抱杆分解组塔,全线张力架线,用无人机展放初级牵引绳。 ④动植物保护: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培训,在施工场地设置了“保护动植物”宣传牌,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了监督。施工中未发现保护植物,施工人员未砍伐施工场地外林木,未毁林采石;土石方未进行爆破开挖,未在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噪声源远离环境保护目标一侧布置;施工期间未遇到相关动物卵、幼体,未发现野生保护动物及其营巢。 ⑤水土流失控制:坡度大的铁塔用高低腿保持自然坡度,避免乱挖乱弃,按设计施工塔基基面和接地,部分塔基区设截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减少生态破坏。施工期表土和基坑土分别开挖,分别堆存,未回填之前用彩条布遮盖,防止水土流失,减少生态破坏。 ⑥场地恢复:施工期未设置临时地表建筑物和硬化地面,施工结束后清理了塔基区及施工场地,临时施工场地根据原用地性质进行了复耕或者恢复植被,塔基区多次播撒草籽。 (2)**区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保护措施 ①根据现场踏勘,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塔基占地和临时占地位置处植被稀疏不茂密,临时占地控制了占地范围;红线内的塔基均采用长短腿配高低基础,采用了高跨形式跨越林区,以减少林木砍伐、土石方量(土石方量约620m3,全部进行回填至塔基区域)。施工中,机械器具定期进行了维护保养,油料未见泄漏;粉料运输车辆封闭,物料堆放遮盖,减少粉尘污染;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取料,大雨期不进行土石方开挖,避免破坏自然景观和造成水土流失;塔基混凝土养护控制浇水范围和流速等,避免了养护水漫流,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未捕杀野生动物、未破坏其栖息地。 ②生物群落保护措施: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开展了保护生物群落的法治教育宣传,在施工场地设置了“保护动植物”宣传牌,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了监督。施工期间未砍伐施工场地外的森林及破坏植被,未发现野生动物栖息地。 ③种群/物种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加强了施工教育,进行了文明施工,未破坏施工场地外的树木、未制造高噪声,未发现动物巢穴、未捕杀野生动物;施工期间选用了低噪声设备,未进行夜间施工。 ④临时施工场地保护措施:施工期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施工车行便道等临时工程,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塔基均通过人背马驮沿已有人行便****建设处;施工期未攀折树枝、捕杀野生动物。 ⑤项目涉及占用地方公益林和天然林,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要求,办理了林木砍伐许可证,并依法及时足额支付了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补偿费等费用,做好了生态保护工作,对塔基及沿线砍伐区域按照“适地适树”和“乔、灌、草”相结合的原则,在能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前提条件下选择能适应当地立地条件的乡土树种和草种进行了植被恢复,施工期间加强了施工管理,未超范围使用林地,未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 批复要求已落实: 施工期合理规划了进出场施工通道,合理设置施工便道、牵张场等临时占地位置,牵张场不占用林地,其他临时占地尽量避开林地,减少植被破坏。线路工程通过调节基础立柱的高度和采用全方位高低腿,较少塔基大开挖,尽量少占地。 施工结束后,塔基临时占地、牵张场、施工便道等占地均根据原有用地类型进行了复耕或恢复植被。 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环保措施均已落实: (1)环境空气 ①加强了施工教育,进行了文明施工,加强料堆和渣土堆放管控,在施工场地定期进行洒水除尘。 ②施工过程中,对表土、基坑土、粉状材料采取了彩布条遮盖措施,对部分有条件采取洒水措施的施工场地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③施工过程中,对临时裸露地面进行了土工布遮盖措施,施工期未出现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铁塔采用挖填、作业面小的基础——人掏挖式基础、人工挖孔桩基础方式,施工期仅开挖杆塔基础区域,减少了开挖面和开挖量。 ④施工期间未出现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的情况。 ⑤水泥、河砂等粉性材料运输时采用了密封的运输车辆,减少运输扬尘。 ⑥施工期间定时对施工机械进行保养维修,提高了机械设备使用效率,施工期间尽量缩短了施工工期,降低了燃油机械废气排放。 (2)废水 ①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农户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②线路跨越安家溪,均为一档跨越,铁塔临时占地距河道最近约50m,未在河中或河堤上立塔;牵张场等临时施工场地离河道较远(最近约250m),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场地范围。安家溪河附近的铁塔施工期间,施工场地采用拉线方式设置了施工范围,未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等。未在河流清洗施工设备。 ③施工期间定时对使用带油的机械器具进行检修和维护,未出现跑、冒、滴、漏油。 ④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进行了文明施工,施工期间钻浆废水沉淀后回用,未漫排。施工期未在大雨天进行施工,土建施工均一次到位;对临时表土和基坑土分别采用编织袋堆放,并采用彩布条遮盖,对部分临时场地设置了截排水沟等临时排水措施。 (3)噪声 ①选用了合格的低噪声设备,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 ②施工时,选用了合格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尽量将高噪声设备远离环境保护目标一侧布置,降低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③本项目未进行夜间施工。 ④对施工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培训、环保宣传,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 (4)固废 ①施工营地和场地内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完成后完成了迹地清理工作。 ②临时土石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钻渣和泥浆就近于低洼处夯实。塔基周围及临时施工道路的表土等用于临时占地植被恢复或复耕。 ③施工期严格控制了临时施工场地的施工范围,不乱压施工范围外乱倒植被。在农田和园地等施工时,施工场地设置了围栏控制施工范围。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将所有的残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以及临时堆土进行了清理,干化后的钻浆回填至塔基周围,并做好了建筑垃圾清运、场地清理和迹地恢复措施。 已落实了环评批复环保措施要求 选用了合格的低噪声设备,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尽量将高噪声设备远离环境保护目标一侧布置,降低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本项目未进行夜间施工。对施工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培训、环保宣传,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农户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进行了文明施工,施工期间钻浆废水沉淀后回用,未漫排。施工期未在大雨天进行施工,土建施工均一次到位;对临时表土和基坑土分别采用编织袋堆放,并采用彩布条遮盖,对部分临时场地设置了截排水沟等临时排水措施。施工营地和场地内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临时土石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钻渣和泥浆就近于低洼处夯实。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将所有的残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以及临时堆土进行了清理,并做好了建筑垃圾清运、场地清理和迹地恢复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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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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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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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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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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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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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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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