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6年1月23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6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1月29日至2月3日)。
一、**高新区****中心项目一期(加工交易区)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高新区****中心项目一期(加工交易区)位于**市**区栖凤北路东侧、中环线西一段北侧,施工单位****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垃圾,产生数量为30吨,运输至****开发区双拱桥村的遂****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9号[续])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市赖氏建筑****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3号变A),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3辆,车牌号分别为川B058XR、川J8350L、川J71Q82。
(四)审查意见:同意**高新区****中心项目一期(加工交易区)产生工程垃圾30吨,由**市赖氏建筑****公司运输至遂****公司协同处置,新证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应及时向****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6年6月8日止。
二、****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建筑垃圾产生核准变更事项
(一)申办单位:******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申请变更种类及数量、变更处置设施
(三)基本情况:****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位于**市**区桂花镇,施工单位******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取得该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产生)》(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甲14号),本次申请一是变更种类及数量,新增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装修垃圾、工程垃圾,产生数量分别为40吨、110吨;二是新增装修垃圾、工程垃圾处置场所**华茂鸿****公司(核准证编号:****)。运输单位为**君强建筑****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4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4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2802U、川J2056B、川JGD221、川JGS227。
(四)审查意见:同意******公司申请事项,其余事项保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产生)》(川J00字第2025甲14号)载明内容不变,新证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公司应及时向****提出变更申请。
三、****园区装备制造园基础建设及道路改造工程、**天齐绿色低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园区装备制造园基础建设及道路改造工程、**天齐绿色低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位于**市**区安东大道,施工单位******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14万吨,用于本项目内部回填、土方平衡。
(四)审查意见:同意****园区装备制造园基础建设及道路改造工程、**天齐绿色低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产生工程渣土14万吨,用于本项目内部回填、土方平衡。新证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公司应及时向****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7年1月8日止。
四、**万丰飞机复****基地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
(一)申办单位:******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处置)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万丰飞机复****基地建设项目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南津路东侧,规划道**侧,******公司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用地手续,因该项目土方平衡需要堆填工程渣土,建设单位******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处置)”许可。******公司提供的《申办单位基本信息表》显示,该项目设计库容为6万立方米,占地面积9.33公顷,环境卫生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要件齐全。
(四)审查意见:同意******公司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处置)”许可,许可证编号由**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公司应督促现场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现场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运输、堆填台账。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7年1月8日止。
五、**市**新区马田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
(一)申办单位:**建工****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处置)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市**新区马田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市**新区腾龙路以西、中环线以南,**建工****公司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等用地手续,因该项目土方平衡需要堆填工程渣土,施工单位**建工****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处置)”许可。**建工****公司提供的《申办单位基本信息表》显示,该项目设计库容为8.88万立方米,占地面积11.41公顷,环境卫生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要件齐全。
(四)审查意见:同意**建工****公司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处置)”许可,许可证编号由**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建工****公司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现场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运输、堆填台账。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6年6月1日止。
六、****开发区电子电路标准厂房二期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开发区电子电路标准厂房二期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开发区渠**路东侧、机场中**侧,施工单位******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垃圾、装修垃圾,产生数量分别为300吨、100吨,运输至位于****工业园区的**华茂鸿****公司(核准证号:****)处置。运输单位为**市****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2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2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1397、川J65612。
(四)审查意见:****开发区电子电路标准厂房二期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产生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共计400吨,由**市****公司运输至**华茂鸿****公司处置,新证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公司应及时向****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6年6月30日止。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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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